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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主动公开

2025.04.0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快“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一网通办、青浦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提升政务环境,根据《上海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沪府办发〔2024〕2号)《上海市加快“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5〕7号)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青浦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文件制定主体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青浦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属于我办作为承办单位、依法应提请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二、关于程序履行

因该决策事项不涉及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故该决策事项已完成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另外,已开展合法性审查程序,上海衡茂律所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认为:该文件内容合法、合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问题或者风险,无修改意见。

三、文件实体内容

文件内容合法、合理。

综上,经审查,《青浦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质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已按规定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予以审查通过。

附件:合法性评估报告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