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青浦区人社局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积极响应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透明”原则,不断优化营商和办事环境,总体情况呈现良好态势。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沪委办〔2021〕8号)要求,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青浦区人社局将新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科整建制入驻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大类12种情形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受理,包括其他工时审批1项、集体合同审查2项、劳务派遣许可4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1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3项等。2024年,区人社局以整建制入驻为切入点,通过对审批事项的全面梳理,逐项更新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让企业和群众知道“怎么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化落地生根。
2024年继续实行行政审批例会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与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协作机制,明确行政许可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职责划分。此外我们也加大运用互联网技术延伸服务触角,制作了视频类申报服务指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等,并于青浦人社公众号等多平台发布,让申请主体熟悉全流程,审批服务再提升。出台了《区人社局行政许可事项分级管理规定》的要求,明确受理、初审、复审责任人,从制度上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024年度我区共受理、审核行政许可48家,备案7家,注销4家,书面报告36项。从受理到审批各项业务受理时限均不超5个工作日。切实做好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将“一网通办”政策落实到位,实现了行政许可只跑一次,备案、书面报告零跑动的高效办理率。
(二)劳务派遣许可
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新申请许可、依申请变更、依申请延续和依申请注销等共157件,均为公开办理,无收取费用事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各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用时均不超过法定的办结时限,运用网上办理、现场办理、邮寄办理3种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结效率。
(三)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按规定办理其他工作时间审批1656件,通过1269件,涉及职工111433人,首办成功率为94.3%。申请的企业中制造业占比最高,共383家占30%。其他工作时间审批数量总体呈平稳态势。注重做好“一网通办”下的工时受理、审批工作,建立“核查制”、“承诺制”等多种常态化审核模式,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答应对。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
2024年办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30件。新机构设立办件量在总办件量中占比较小,咨询量较多;培训机构注册地、教务管理人员变更频次同比呈上升态势;新增专业申请量稳定,申请的工种类型趋同。
(上图:近三年数据比较及分析)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11月,针对2024年新设立48家人力资源企业,我局对区内注册在金泽园、徐泾园两个人力资源产业基地的27家企业开展抽样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从业人数是否满足行政许可要求、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等,检查结果为经营业务和纳税情况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结合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稳增长工作指标要求,针对区内44家规上企业定期开展实地走访。在宣传政策的基础上,听取人力资源服务基地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及时动态掌握服务基地的招商、税收等动态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同时,多次对区内上拉和下降幅度较大的重点企业开展稳增长专项走访。
(二)劳务派遣许可
实现监管重心从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2024年对21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对劳务派遣公司台账和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2家企业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2家企业劳动合同内容表述不规范;2家企业未提供上海会计师协会公布的A、B、C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我局对这些企业开展了行政指导,并要求在30天内完成整改。
(三)其他工时审批
其他工时除了注册在本区,实际经营在外省市的企业通过电话方式了解情况外,其余皆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监管,实地监管方式为:听取汇报、比对许可期限、比对人员岗位情况、查看人员考勤及加班工资发放情况、抽取职工代表访谈等。监管过程中发现12家企业部分岗位加班时长异常,每季度超过108小时且未安排职工休息休假。我局通报企业人事,并要求合理调配员工加班时间,且妥善安排员工调休轮休。我局对上述企业开展了行政指导,要求企业对超时加班的岗位落实人员补充,调休安排等措施。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
年内按计划开展日常督导工作,严格按照市培训整治整改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并及时整改。年末对区域内14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17个培训项目,开展了2024年度网络化核检和综合督导工作,聚焦办学场地、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办学资金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2024年度对17家职业培训机构132个项目进行补贴性培训签约工作,其中对11家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事中事后抽查相关资质,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的培训机构方可承担补贴培训。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包括人社审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项目机构共24家)和检查(执法)人员库,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工作目标。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取得成效,实施告知承诺制,制作统一的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二)劳务派遣许可
建立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对象名录库,继续通过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并行的监管模式,持续提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监管效能。
(三)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通过其他工时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开展,有效的掌握本区获批其他工时许可事项的企业落实其他工时的实际情况,监管结果的运用也为审批部门进行下一年度许可审批提供参考。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沪人社职〔2022〕63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复制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根据本市相关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督导手段,加大绩效跟踪力度,对审批通过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的培训班级开展全过程监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对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对问题机构做到每班必督,做好培训机构的年度网检和专项督导工作,查出问题限期整改,保证职业培训市场健康有序。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按照“一网通办”的改革要求,局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事项的受理、收件、审批、发证的全流程,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负责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业务办理至今无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无矛盾纠纷等的情况发生。
(二)劳务派遣许可
充分发挥科室职能,积极对劳务派遣公司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监管。实际走访新申请的劳务派遣企业,并督促其在两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否则收回许可证,以防出现倒买倒卖许可证的情况。
(三)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持续开展其他工时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做好监管结果与审批闭环。针对信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点反映的企业超时加班或克扣工资问题,对相关企业做好监管工作。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
落实2021-2023年度培训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不仅审查其基本的办学资质、培训记录等常规内容,还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在本年度内是否存在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是否因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纳入信用评估体系,作为诚信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全部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培训机构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年度网检情况等信用信息在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先证后照”、“告知承诺”举措方便了企业开展经营,也导致新的监管难题。人力资源许可的后置审批条件相对较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企业先取得人力资源许可证开展经营。取得证照之后,有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就减少专职人员数,或经营场地变更不及时申请,事中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大。
(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
在其他工时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部分企业由于工作时间冲突、未在本区办公等原因无法接受监管,给监管人员增加了很大工作量。下一步拟通过强化“互联网+政府监管”机制,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许可
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较慢,主要遇到的问题是未打通数据链接。下一步将积极对接区级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本区培训机构综合监管系统的搭建和使用。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