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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2023.10.24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沪城管规〔2023)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经与市绿化市容局会商,并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件自2023 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