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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青浦区数据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5.01.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数据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经机构改革后,我局共配备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截至202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均完善公文备案信息。

在公开内容方面,我局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电话、我局基本部门信息及工作动态等。此外,按照相关委办局要求,主动公开2024年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及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该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及非政府信息,故均不予公开。其中,4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申请的信息不在本机关职能范围内,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内容;另外4件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开发商监管银行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区,集成了依申请公开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功能服务。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提升门户网站、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完成我区市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新增政务公开“部门绩效信息”栏目、启动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集中式发布报送、改造政务公开政府公报订阅及政务公开阅办联动、建设政务公开政策留言板和新增政务公开政策留言咨询后台工单删除功能等工作,为政务公开可延续性、可拓展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政府开放日”活动在上海市数据局指导下,我局主办的“一网通办”六周年集中展示和体验活动在移动智地举办,深入宣传“一网通办”六年来取得的成效,让企业群众“零距离”感受“一网通办”所带来的办事便捷。

(五)监督保障

对外,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平台,解答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接受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对内,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内部科室信息公开意识。规范落实三审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每条推文信息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别字、无错误词,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底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程度不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和充实、更新内容,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活动、重大行政决策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特色工作

2024年深化开展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动本区30家委办局及11个街镇子频道适老化和无障碍二、三级指标改造,已实现约70%的二级标准改造,约30%三级标准改造。同时,完成了网站上云和切换新版;新增了主题服务库《青春e家服务专题》;优化了“重大决策部署专题”“数字政府建设专题”栏目板面;推进了青浦区日文版频道建设;梳理报送了第一批国际门户信源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2024年度区数据局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