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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浦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并发布《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本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年内,共制定行政公文80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公文26件。通过政务网站动态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33件,发布登记注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发展、计量和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各类工作动态42篇。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1697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991件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9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属事业单位)490.8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2件,逾期未补正10件,有效申请96件,已完成答复96件。已完成的答复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53件,信息不存在10件,非本机关负责公开、不予公开18件,工商登记资料查询、咨询等其他情形共15件。发生关于信息公开的复议6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群众需求和需要为第一工作宗旨,优化区局政务信息工作各项基本制度,及时更新发布门户网站的各个版块相关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平台自查日常化,主动审查清理和更新“错链”“断链”。

(五)监督保障

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接收上级监督考评、执法检查,开展本机关科所队政务公开考核。坚持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学习研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0.8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17

2

0

0

1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3

1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1

5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4

1

0

0

0

12

(七)总计

98

17

2

0

0

1

1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消费维权等民生相关度高的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

接下来,将从以下方面加强落实: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加强解读,采用通俗易懂和群众更容易接受理解的方式和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是注重投诉举报办理和群众诉求回应。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用活用好“12345”市民热线、全国“12315”等公众平台。建立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会商、回应、督办、评估闭环机工作机制,注重配合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

三是扩大政府公众开放日活动影响力。集中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食品科普等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积极展示区局专业、特色的活动项目。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答复。严格依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法定时限内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便民内容指引性,并明示救济途径,努力减少和避免后续争议。畅通申请渠道。确保通过信函、在线提交、当面申请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均能有效接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具体申请具体研判,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民指引,尽全力满足群众合法合理需求。

二是稳扎稳打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对区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权力事项部分的公开内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三是积极建设新媒体矩阵,与时俱进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升级打造“市监卫士带你看进博”直播间,开设“云游知‘市’”“高阳工作室注册许可加油站”等栏目,快速解读有利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最新方针政策和便民利民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25年,区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送648篇,阅读量30余万次,其中原创推送164篇,平均阅读量近千;发布抖音29条,播放量近3万余次。

(二)特色工作

依托上海“政府开放月”和“全国质量月”活动,8月份,长三角“小小AI广告设计师”一日夏令营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在青浦练塘镇阿特麦文化创意产业园成功举办,来自青浦、吴江和嘉善三地近40名青少年参与。9月,“聚焦长三角,共筑质量新生态”2025年青浦区“全国质量月”启动仪式暨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第二批)工作交流研讨会在长三角绿洲智谷举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