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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人民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071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5.10.20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盟区委: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全区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和收益排疏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集中整治办〔2024〕1号)、《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4〕146号)要求和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纵深推进专题会精神,本区于2024年6月初全面启动专项整治,6月底完成自查,7月底前完成抽查,12月完成督查。

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问题,主要是经济合同超长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等不同的具体问题,其中:9份未签订书面合同即时完成整改;91份超长期合同形成了问题台账,各街镇、村分别采取措施进行逐一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已重新签订合同43份,占总量47.3%;已签订减量化协议的有8份,占总量8.8%;其余经济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已出具法律意见或进行诉讼等,实时跟踪诉讼结果并备案至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下一步将通过精准清查工作,进一步排摸经营性资产、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作用,指导街镇制定并完善各项规则、明确审批流程、制定物业资产(包括集体土地)租赁指导价,推动租赁事项全面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形成规范性合同,进一步规范租赁交易行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