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2018年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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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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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8.11.0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今年以来,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的关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落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实效,按时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现就我区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区共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主办1件、会办4件,共收到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会办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区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深刻认识到办理工作是一件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后,及时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分工部署,落实责任,同时在办理过程中把工作情况向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通报。针对代表建议和提案所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予以推进解决。在全年的办理过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督查的办理工作局面。
二是按章办理,规范上报。我区严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要求,切实遵循交办、办理、审阅、答复等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自接到承办任务后,区政府办公室立即对承办件进行清查核实和分类登记,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办结时限,同时注重对答复内容、形式、文字处理的把关,并报送区政府领导审定,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及时将主办和会办意见上报,确保我区办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按时完成。
三是增进沟通,提高质量。加强联系沟通是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在办理工作中突出沟通和协调,作为主办单位,在收到意见建议后,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想法,在交办任务后,及时联系各具体承办部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在正式答复前,走访会见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答复内容;作为会办单位,及时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提出针对性的协办意见,实现办理效果最大化。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办理结果公开。积极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的通知》,及时做好市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8〕52号),9月5日、10月31日分别召开培训大会,就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类别、公开渠道等要求。
二是上报动态信息。积极关注“上海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微信公众号,了解市级、区级各承办单位工作动态,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积极上报青浦区办理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上报有关信息3篇,其中2篇被微信公众号录用。
四、有关情况
代表建议第0527号《关于深化完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推动环淀山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徐军代表提出,我区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为会办单位。一是加快实施东方绿舟段(淀浦河-拦路港)最后4.6公里岸线的达标治理和贯通。将积极向市争取,将该工程列入市有关部门专项工程或市政府重大项目。二是加大湖滨生态修复和环境建设力度。将继续会同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就水源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河湖及地下水防治、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加快推进各项治理任务,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三是加快推动环湖一体化发展进程。利用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等平台,建立市级、区级、部门级、街镇级等不同层级的跨区域协商合作机制,积极与嘉昆吴等周边区域合作,加强淀山湖、吴淞江、太浦河等跨区域水体的联防联治,加快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建设,并配合市环保局出台《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
今年的办理工作已经结束,我区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规范办理流程,创新办理机制,力求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