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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瑞丽沿边产业园轻资产运营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24002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4〕56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4.09.23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瑞丽沿边产业园轻资产运营公司的请示》(沪青工集〔202458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你公司与德宏州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合资成立瑞丽沿边产业园轻资产运营公司。公司名称由双方初步协商,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注册地为云南省德宏州。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青浦工业园区持股50%,州国控持股50%。青浦工业园区自筹资金,三年内完成实缴出资。青浦工业园区派出相当副科一名,兼任副总经理。

二、请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新公司的筹建工作。

三、青浦工业园区要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德宏州当地产业需求,在上海地区寻找优质企业与投资资源,积极促成项目落地德宏州。

四、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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