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华新镇秀龙村东晾晒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50021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8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6.09
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秀龙村东晾晒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秀龙村东晾晒场,位于华新镇秀龙村,服务面积752亩,主要以水稻种植为主。鉴于秀龙村配套设施不齐全,大户粮食种植需要配备晒谷场、货物装卸场地、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