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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二期验收意见的通知

QB53010002025002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23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2.04

上海青浦重固农副业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25年9月30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你单位实施的2023年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青浦区2023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3〕318号)以及《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精神,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401.32万元(追加70万元代建费),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598.79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732.53万元。项目建设完毕后经审价审计,实际完成投资4349.44万元,资金完成率98.82%。主要包含管棚设施、围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杀虫灯等。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按要求开展了审价审计工作。

三、验收意见

从验收情况看,该项目建设流程比较规范,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了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其中围网建设内容及金额未按批复标准执行,且缺乏充分理由及合理性,现决定按批复标准予以认定,核定金额77.11万元;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金额未按批复标准执行,且缺乏充分理由及合理性,现决定按批复标准予以认定,核定金额136.55万元;GSW8435连栋温室建设金额未按合同标准执行,经核查系追加喷滴灌安装及外接电工程费用,现决定按合同标准执行,核定金额3800.51万元。

故最终核定项目金额为4268.38万元,实际金额以市级财务决算批复为准。接下来,请你单位要加强对建成资产的管护,建立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成项目资产的属性变更及处置应按照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