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

QC33030002026000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6〕7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6.03.26

    青浦区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资相关事宜的请示》(青新城〔2026〕38号)收悉。根据区层面工作部署,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295,228万元,区国资委持股100%。本次减少注册资本77,000万元,采取货币减资方式,减资资金由你公司自筹。减资后注册资本218,228万元,股权结构不变。

    二、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通知及公告债权人、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6年3月18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