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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Qb330500020260002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6〕5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08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

认定以下基地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1.上海市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2.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中华商务联合印刷有限公司。

二、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外派单位

认定以下单位为上海德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的外派单位:

1.上海米锐可供应链有限公司;

2.上海悦石进出口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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