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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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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竞办〔2026〕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5.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6〕11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推介官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26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区竞赛组委会”),由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民政局、青浦区总工会、共青团青浦区委等单位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发动。区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策划、推进协调、技术指导和整体宣传。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工会、各职业院校、各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工会)等单位,应支持和配合竞赛活动的开展,积极发动区域内企业职工参赛。

二、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

根据本市已发布的职业技能竞赛题库资源目录范围,聚焦“3+3+3+1”现代化产业体系及本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本次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首批设置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高级工)等8个正式比赛项目(详见附件2)。

(二)技能比武项目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着力提升本区企业职工人工智能技能素养,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设置开展“人工智能推介官”技能比武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加强竞赛组织管理,依据本市经备案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组织选手报名参赛,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实施方案组织竞赛活动。2026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由区竞赛组委会主办,以镇、街道为参赛单位组成街镇代表队参赛,各参赛单位应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工作。

(二)参赛形式及要求

1.正式比赛项目

正式比赛项目采用按参赛成绩配发证书方式组织竞赛,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原则上各参赛队每个项目参赛人数不低于5人、不高于50人(其中人工智能训练师项目参赛人数不高于65人),所有比赛项目参赛队不少于6队。

竞赛采用初决赛制,初赛阶段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以总成绩计算,按评价人数10%的比例(最多不超过十二人,且均为成绩合格者)确定进入决赛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研究确定。决赛阶段由区竞赛组委会按照相应竞赛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区产业特点委托行业专家命题,并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决赛采取“集中+分散”开放办赛形式办赛。竞赛排名成绩按“初赛排名成绩40%、决赛成绩60%”的比例计算确定(原则上参加决赛的选手成绩名次需排在未参加决赛的选手名次前,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区竞赛组委会备案)。

2.技能比武项目

“人工智能推介官”技能比武活动采用按参赛名次配发证书方式组织开展,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原则上各参赛队参赛人数不高于100人。比武活动成绩在参赛选手排名前50%(含)的,可配发“人工智能推介官”(基础)证书。技能比武活动题库难度应高于《人工智能推介官考核题库》。

(三)竞赛规则

竞赛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获得过该项目本区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已具有该项目同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不能参加该项目竞赛。

四、技能等级晋升

正式比赛项目成绩优秀并符合本市相关条件的选手按市竞赛通知相关规定申请晋升。对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评选奖励和晋升资格。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正式比赛项目

各正式比赛项目获奖人数不超过十二人,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进入决赛的选手人数确定)。当两名或多名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更高者优先确定最终名次。区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个人奖的选手颁发奖金和奖状。奖金标准如下:

三级/高级工项目: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胜奖2000元。

四级/中级工项目: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胜奖1000元。

2.技能比武项目

“人工智能推介官”技能比武活动,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选手颁发奖金和奖状,奖金标准如下: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对参赛选手排名前50%(含)的颁发优胜奖(颁奖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对获奖选手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

按照个人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7分、第三名计5分、第四至第六名依次计4至2分、优胜奖均计1分的计分原则,对参赛单位的团体总分进行排名。位列团体总分前3名的,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状。

六、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

2026年5月至11月(特殊情况需报备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竞赛报名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组成代表队报名参赛。参赛单位填写《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报名表》,按参赛条件附选手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承诺书、相关从业证明等材料,至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报名。

(三)赛前集训

为助力参赛选手提升竞技水平,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委托区域内具有竞赛项目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开展赛前集训。培训期间,由本区第三方督导机构对培训过程开展督导。提供赛前集训的院校或机构的教职员工不得参加对应项目的决赛。

七、经费保障

(一)竞赛经费

1.竞赛奖励费。按奖励办法实施。

2.赛前集训费。对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正式比赛项目和技能比武项目的赛前集训单位,按竞赛评价人数给予每人每天270元的赛前集训费支持(每天8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经费包括授课、场地、耗材、教材讲义等相关费用)。赛前集训费按实际集训天数核算,其中:正式比赛三级/高级工项目初赛最高不超过8天,四级/中级工项目初赛最高不超过5天,各项目决赛统一按1天安排;技能比武项目最高不超过3天。

正式比赛项目的初赛合格率达到当年度该项目全市平均合格率的,按评价人数给予100%赛前集训费;合格率达不到的,按评价人数的80%(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给予赛前集训费。其中,初赛评价人数需经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确认,未参加评价的不予安排。

3.竞赛运作实施费。主要用于正式比赛项目初赛期间各赛项的竞赛评价费(根据各竞赛评价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确定)、各赛场宣传氛围营造、物料运输、选手及各类人员证件制作等赛事保障相关支出,正式比赛项目决赛和技能比武活动期间的场地租赁、工位布置、能源能耗、竞赛耗材、赛务用品制作等技术支持、以及氛围营造、展示体验、评判鉴定、人员劳务(非本区机关工作人员)等赛事保障相关支出。

(二)经费来源

根据《青浦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操作办法》(青人社〔2022〕15号),职业技能竞赛作为专项资金常规重点项目,竞赛奖励费、赛前集训费、竞赛运作实施费等,均从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统筹部分中列支。

八、联系方式

竞赛相关问题可向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33868372;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电话:6972198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6年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正式比赛项目目录(首批)

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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