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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泽镇莲湖村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6002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6〕8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5.15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金泽镇莲湖村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金泽镇莲湖村设施农用地项目,服务面积831.33亩,以水稻种植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货物装卸场地等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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