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QB530500020260011
主动公开
青委农办〔2026〕5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7.10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沪委农办〔2026〕9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指导各街镇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形成处置意见,提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确保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工作专班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分管农经工作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在村任职选调生、老党员等参与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宣传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二轮延包试点政策宣传、社会舆论引导。指导做好二轮延包试点有关负面敏感舆情监测和管控。
(三)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落实,确保延包工作有序推进。
(四)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筹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农业现代化等政策衔接。
(五)区规划资源局负责对获取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二调以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影像数据等数据成果资料的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六)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指导二轮延包试点中林地数据的相关统筹协调等工作。
(七)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本区二轮延包试点必要经费保障,指导各街镇落实必要经费保障。
(八)区人社局负责协助核实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职业身份等信息。
(九)区妇联负责指导二轮延包试点中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十)区信访办负责指导涉及该类信访事项的协调办理,综合反映相关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
(十一)公安青浦分局负责协助核实户籍信息等工作。
(十二)区档案局负责二轮延包试点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十三)区司法局负责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区数据局负责延包调查工作的数据支持,为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提供数据共享。
(十五)区人民法院负责开展本区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审理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成员因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原则上由接任者担任并履行工作职责,不再发文调整。试点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青浦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区委副书记
叶靖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思毅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荣 区委党建办副主任、区人才工作局副局长
殷涛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赖伟春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王伟强 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岚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邓春兴 区绿容局副局长
林婉婉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震宇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维 区妇联副主席
谭卫春 区信访办副主任
张欣 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
刘东华 区档案局副局长
贾长伟 区司法局副局长
薛赟蓓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