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珠泖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6004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6〕164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9.02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泖珠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珠泖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朱家角镇张马村,服务面积1198.47亩,以水稻种植为主。该处设施农业用地为存量现状设施,主要功能为管理用房及排涝泵站,资产归属为张马村村委会。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