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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泽镇雪米村果园库房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6004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6〕16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9.02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金泽镇雪米村果园库房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金泽镇雪米村,备案主体为雪米村村委会,服务面积108.79亩,以果树种植为主。为完善基地内配套设施,保障日常生产作业,需要库房、管理用房、停车场、货物装卸场地等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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