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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2026年度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QB530500020260013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6〕16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09.03

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拓村公司、拓琏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使用管理,压紧压实街镇、村两级工作责任,强化帮扶收益资金监管,做实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工作。经研究,制定《青浦区2026年度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青浦区2026年度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督查方案

为落实《2026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目标管理细化表》工作要求,用足用好三轮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工作责任,规范帮扶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强化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实效,依据《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指导意见》(沪委办〔2023〕35号)、《青浦区农村综合帮扶资金收益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农委〔2025〕184号)、《青浦区2025年度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分配方案》(青农委〔2026〕27号)、《青浦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青农委〔202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青浦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镇、村2025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落实情况,以及第一轮、第二轮帮扶收益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核查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收益使用落地情况,落实年度收益使用比例要求,重点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一村一方案,投向乡村治理、村级服务能力提升、农民增收相关领域,杜绝违规使用资金。

(三)重点核查第一轮综合帮扶收益被占用问题的整改进展,督促相关镇村落实资金筹措和归还路径,推动帮扶资金规范使用。

二、督查内容

(一)督查范围与对象

1.在实现帮扶街镇全覆盖基础上,本次实地督查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其中第一轮7个村,第二轮19个村,第三轮12个村。2.区级帮扶公司:上海青浦拓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拓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督查核心内容

1.第一轮帮扶收益结余资金使用情况:(1)青西三镇每年度45万元保障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资金使用用途是否规范,历年结余资金情况、资金占用情况;(2)历年结余资金是否制定消化方案,是否经民主程序审议后公示实施,资金消化情况。

2.第二轮帮扶收益结余资金使用情况:(1)区级帮扶公司(拓村公司)层面:第二轮帮扶项目收益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收益使用结余情况;(2)村级层面:2025年度15万元/村资金是否及时纳入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

3.2025年度农村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落实情况:(1)农村生活困难农户认定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农户申请、村民评议、经济核对、村委初审和公示、街镇审核认定”的流程进行建档立卡;(2)帮扶措施落实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3)帮扶措施是否实现全覆盖并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是否存在仅落实政策性保险和综合托底保障帮扶的情况;(4)帮扶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4.第三轮帮扶收益使用方面:(1)区级帮扶公司(拓琏公司)层面:第三轮帮扶项目收益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收益使用结余情况;(2)镇、村层面:核查各村是否依据区级文件规定的用途和比例制定“一村一方案”;“一村一方案”是否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民主决策程序,决策后开展村务公示,按规定报镇级农经部门审核;帮扶收益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向村民公开,留存公示台账;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村干部报酬、集体成员直接分红等禁止性支出;资金年度使用比例是否达到80%。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账目和台账资料(重点关注资金凭证、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发放清单等)等形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6年8月):根据方案内容形成区对镇级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标准和时间要求等,请镇级指导村级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二)街镇自查与实施阶段(2026年9月):各街镇组织各村开展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并推进结余资金消化使用。请于9月24日前将盖章版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自查报告与自查表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级专项督查阶段(2026年10—11月):区农业农村委分批次赴街镇、村开展实地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各街镇报送年度综合帮扶工作总结,区级帮扶公司报送帮扶项目收入、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区级汇总分析,形成年度综合帮扶工作报告,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各街镇、区级帮扶公司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帮扶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各街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宣传、受理申请、审核把关、指导村级开展评议公示、拨付监管帮扶资金、督促结余资金消化、整理上报材料等工作。各村(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政策宣传、组织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开、信息采集录入、具体实施帮扶措施、规范使用和管理资金、建立完备台账。区级帮扶公司须切实履行帮扶项目收益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账目记录准确无误,资金拨付使用路径清晰可查,项目收益结余数据真实完整。

联系人:农经站张毅恒59721775

             农经科魏玉洁59731385


附件:街镇、区级帮扶公司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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