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b330300020260029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6〕2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9.15
杨立言:
你于2026年8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举办上海鹤链智训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设置标准等要求,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等文件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上海鹤链智训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成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批准的办学专业为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全媒体运营师(直播运营)”(四、三级)、“电子商务师(网商)”(四、三级)。
请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登记,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决定。
附件:上海鹤链智训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上海鹤链智训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备注 |
1 | 全媒体运营师(直播运营) | 4、3 | |
2 | 电子商务师(网商) | 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