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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Qb320100020260001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6〕1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0.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上海市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十五五”时期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和《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期间,青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与各项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效,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有效。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加大创业帮扶力度,扎实推动稳岗扩岗。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成效显著,“海纳百创·创想青浦”创业服务品牌持续做优做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精准高效。“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就业岗位20361个,全区城乡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之内,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6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658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年均达94.3%,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年均帮扶成功创业872户,发放市、区两级各类就业补贴超10.6亿元,惠及企业4.3万家次、劳动者超18.7万人次;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36个,建成全市首家长三角物流行业零工市场。

人力资源开发提质增效。技能培训体系建设量质双升,深入落实职业技能提升专项政策,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成功举办上海市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实现全区参赛人数与获奖人数创历史新高,“青能浦卓”培训品牌持续擦亮。“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28万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额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2万人目标,实现新增首席技师资助项目62个。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产业能级不断跃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优化。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联合组建一体化示范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累计290人通过职称评审。

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稳步提升城乡居保养老金水平,全面落实贫困人员参保应保尽保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抓实全区重点项目的征地保障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先保后征”政策。健全“一窗综办”工作机制,社保经办水平不断提高,失业、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有效推进。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基金运行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十四五”以来,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率达99.66%。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增加到1555元;城乡居保月平均养老金增加到1942元。共办理征地保障项目576个,其中涉及市、区重大项目283个,累计落实保障2400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2.4亿元,惠及169.4万人次。

和谐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创新劳动关系治理模式,成立全市首个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持续完善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水平,劳资纠纷预防处置不断强化,持续提升与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十四五”期末,实现单独建会企业(用工10人及以上)1282家,建会企业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达53%,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为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达93%。

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人社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持续深化。构建“一门式”就业服务综合受理模式,实现就业服务事项“一口式受理”全覆盖。数字政务能力和公共数据运用不断强化,人社公共服务便捷度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间,围绕区人社事业发展出台36个规范性文件并取得良好实施效果,进一步推进人社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政府职能转变效果显著,法治人社工作新格局基本构建完善。

(二)发展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全面发力期和攻坚决胜期,青浦作为上海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前沿阵地,机遇和挑战并存。一体化示范区进入“功能塑造”新阶段,将催生大量跨区域创新创业与高质量就业需求;进博会迈向“开放平台”新阶段,将赋能市场主体发展,不断释放人力资源潜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迈入“扩围增效”新阶段,将为吸引高能级机构与人才落地提供持续动能。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加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精准配置、终身技能培训提出更高、更紧迫的要求。“高颜值、最江南、创新核、温暖家”价值、引力的不断释放,以及治理体系的完善,将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提供坚实治理基础和能力支撑。

同时,青浦在应对外部环境冲击、统筹发展安全、提高经济韧性过程中也面临更高的要求,产业细分赛道布局与新旧动能转换加剧了技能人才的结构性矛盾;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及新就业形态的涌现,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与包容性构成了新的考验。必须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在服务全区大局中兜牢民生底线、激发人才活力,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胸怀“两个大局”、立足“四个放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青浦打造长三角创新枢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的战略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人社事业发展全过程,站稳人民至上工作立场,立足区域实际推进改革探索,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统筹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效能,开创青浦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1.就业优先导向更加突出,高质量充分就业态势更加稳固。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区级促进就业工作体系,完善区级就业政策,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服务平台建设,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更加精准,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年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达1200人以上,年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达4900人以上,实现每年帮扶成功创业不少于500户,培育重点创业孵化载体数不少于20个。

2.职业能力建设更加完善,职业发展路径更加畅通。以产业发展和就业促进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革,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累计实现新增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达1.1万人次。

3.社会保障制度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牢固。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持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深化完善失业、工伤保障工作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相关保障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规范统一经办管理。

4.人力资源开发更加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壮大。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力资源行业规模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人力资源市场更加规范有序,以技术创新构建人力资源服务新模式,为行业、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全市GDP平均增幅。职称制度、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等改革持续深化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量质双升。

5.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稳定,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加全面。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更加健全,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准司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举措更加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达到93%,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0%得到就近便利地先行调解,65%化解在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保持在100%。

6.公共服务更加智能便捷,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深入推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数字人社相关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水平不断提升。“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更加完善,实现区级就业补贴高频事项可网上办理比例达到100%,提供更加智慧精准、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十五五”时期青浦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十五五”目标值

1

就业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

再就业人数

约束性

年均不少于1200人

2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约束性

年均不少于4900人

3

创业帮扶数

约束性

年均不少于500户

4

培育重点创业孵化

载体数

预期性

不少于20个

5

技能培训

新增高级工及以上

高技能人才数量

预期性

累计实现1.1万人次

6

人力资源

规模以上人力资源

服务业收入增幅

预期性

增幅高于全市GDP平均增幅

7

劳动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年度结案率

约束性

≥93%

8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比例

预期性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0%得到就近便利地先行调解,65%化解在基层调解组织

9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

约束性

100%

10

公共服务

区级就业补贴高频事项可网上办理比例

预期性

100%

三、“十五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健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就业,推动实现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坚持贯彻就业优先战略。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核心目标,推动健全大就业工作格局。优化完善区级就业促进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并推动财政、产业、人才、教育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就业岗位。鼓励设立“生育友好岗”,推动促进就业与生育支持进一步融合。加大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落实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要求,完善对就业创业的资金支持。细化落实稳就业工作任务,健全就业工作督导评价机制。

2.强化就业稳岗扩容提质。聚焦本区发展“3+3+3+1”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新技术、新赛道、新业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药、新材料、时尚消费、低空经济、跨境电商、会展广告等领域创造开发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以及民生保障、城市运行等服务行业稳岗扩岗。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3.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就业服务行动,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求职能力实训、职业体验、技能培训等,强化择业观念引导,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落实“1131”服务。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优化实施促进农民就业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积极培育青浦区特色劳务品牌,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与对口地区合作,推动当地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来沪来青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4.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打造和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环境,努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体系。深入实施“马兰花计划”创业培训计划,完善创业能力提升机制。优化完善优质创业指导团队,积极引入创业服务机构资源,为一人公司(OPC)等初创企业提供覆盖创业全周期的创业服务。加强对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青浦分基地、青浦众创中心、创业孵化载体、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孵化平台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挖掘和培育创业人才和项目,促进区域创业协同发展。

5.优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1+2+11+N”的就业服务平台分级建设,持续完善区、街镇、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以区就业促进中心为“1”个核心,牵头做好全区就业服务。推进青浦(长三角)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2”个专业平台建设,强化青浦(长三角)人力资源市场作为区级公共招聘平台的作用,提升长三角物流零工市场品牌与影响力,打造行业零工就业平台标杆,并探索建设综合性零工市场。发挥“11”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作用,推动各街镇就业服务均衡发展。健全“N”个“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建设,优化站点布局,扩大基础公共就业服务覆盖面。广泛开展综合性或“专而精”“小而美”专项招聘、直播带岗等多层次招聘活动,举办系列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进一步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基层赋能计划,提升基层就业服务水平。

6.强化用工动态监测和风险防控。动态跟踪分析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月度用工变化情况,形成常态化数据分析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共享和市区联动,做好用工登记管理和失业登记人员调查排摸工作,精准掌握困难(低收入)家庭失业登记人员、困难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状况。加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审核监管和内控管理,落实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完善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并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聚焦青浦区千百亿级产业集群体系构建与城市运行保障重点领域,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革,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保障体系,做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夯实产业发展人才根基,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1.构建职业技能发展新格局。坚持服务产业升级和促进高质量就业导向,全面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环境,深化产训融合机制。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高标准推进“一区一品牌”建设,持续放大“青能浦卓”区域培训品牌效应。构建以技能人才评价为引领、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竞赛为平台、以表彰奖励为激励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引导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提技增收。

2.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开展大规模、短平快、高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持证培训规模、质量和适配度。动态调整区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实施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免陪照护等服务消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加大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服务业技能提升行动。以绩效为导向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进新型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技能人才结构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3.健全灵活高效的技能评价体系。大力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实施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完善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鼓励龙头企业用人单位评价机构突破学历、工作年限等限制开展自主评价,为区属用人单位评价工作寻求新的增长点。推动区内重点企业作为资源载体,探索相关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的创新联动。推进院校“课证融通”试点,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院校备案成为技能评价机构,面向毕业学年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面向社会提供技能评价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市级、国家级、世界级技能大赛,充分发挥以赛促培、以赛促评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织密民生保障网

以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全区城乡居民发展保障,强化政策宣贯、基金监管等,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化健全城乡居民保障。配合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全面落实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鼓励引导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加快推动建设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广区域人才企业年金模式,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鼓励引导与宣传。完善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政策,构建征地保障联动服务模式,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街镇经办机构指导力度,严格推行经办环节规范化操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

2.多层次完善失业、工伤保障。按要求调整失业、工伤等各类保险标准。落实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深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伤保险工作机制,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推进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规范统一经办管理,落实工伤预防“一网通办”线上平台业务办理的推进工作。针对高风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工伤预防意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实施标准,强化鉴定专家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优化职工工资分配制度。贯彻执行并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合理调整社区工作者、政府聘用辅助人员薪酬水平,保持与相关基层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合理梯度关系。

4.巩固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对区内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基金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风控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稽核,完善内部控制,拓展监管模式,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基金监督管理力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构建数字监管全新格局,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优化人力资源发展环境,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厚植人力资源综合竞争力,促进人力资源素质提升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相统一。

1.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产业深度融合,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行业领先地位、创新能力突出、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能级,加强产业园区数字化建设,构建园区多功能线上服务综合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人力资源软件开发等新产品,扩大网络招聘、协同办公、在线培训等在线服务覆盖面。

2.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工作。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持续推进落实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营造区域内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浓厚社会氛围。落实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价通道,以及特殊人才评价“直通车”“绿色通道”“举荐制”。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以及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等工作,进一步探索优化选拔途径,建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竞争择优的推荐机制。

3.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并落实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变化,科学设置各类岗位比例和等级,增强岗位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应用,激发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畅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渠道,落实事业单位之间双向流动通道机制,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和事业单位队伍整体效能提升。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协同治理新生态

深化健全劳动关系现代化治理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完善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加强根治欠薪执法维权,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1.深化劳动关系协同治理建设。运用“指导、服务、监管”模式,将政策指导、规范用工、依法经营融入劳务派遣监管全过程,探索劳务派遣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符合新业态特点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建立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机制。协同联处重大群体性劳动纠纷和争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局。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基层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案前化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前端性、基础性作用,构建以街镇调解组织为主,园区、行业、企业等调解组织为辅,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以柔性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基层。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重大集体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妥善化解风险隐患。深化“劳动解纷+就业帮扶”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体系。

3.增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建立“调裁立审执”一站式解纷机制,优化调解、仲裁和诉讼衔接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解决效率。聚焦调解仲裁队伍素能提升与作风淬炼,将专业能力锻造融入队伍建设全过程,夯实争议化解工作根基。探索调解仲裁智能化建设,打造数字化调解庭、仲裁庭,建立文书数据库,实现“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全域逐步增设和覆盖仲裁巡回庭,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女职工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强化对就业歧视、非法职业中介及求职陷阱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

4.加强根治欠薪执法维权。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提升欠薪矛盾化解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大数据网格化预警机制,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劳动监察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区镇两级劳资矛盾隐患跟踪监测,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查处移送,开展失信信用动态评价,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管理。

(六)增强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提升惠企利民满意度

聚焦与时俱进的多元化、层次化服务需求,着力优化提升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智慧化场景建设和服务供给,增强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全面提升人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1.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水平。深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领域需求,积极推动数字赋能人社公共服务建设,持续推进人社业务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公共服务评价及问题反馈机制。聚焦打造就业服务平台,大幅提升就业创业培训等补贴可线上办理比例。

2.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强化政企沟通,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推动人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行使,全面落实推行“检查码”,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减频增效。强化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深化监管执法包容审慎,实施长三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

3.筑牢法治人社根基。坚持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等工作。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4.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分级建设,做好分级分类培训,提高服务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能力。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不断提升服务队伍业务水平、法治思维、服务能力和数字素养。加强“职业指导师”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统筹调配使用专家资源,提升基层就业服务队伍的人员结构和专业能力,增强服务质效。结合“公共服务八优享”工程,持续推进“劳有所得”相关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落地。

5.持续完善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协同强化一体化示范区人社领域的建设工作,实现就业创业工作联动,促进人力资源等要素精准匹配。深化落实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共同制定职称评审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人才流动和职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协同、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建,加强跨域工伤鉴定、委托协查合作,推进工伤康复优质资源共享。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调解仲裁合作,完善长三角区域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工作机制,探索跨区域委托代办劳动纠纷案件。构建企业风险与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会商办理疑难案件,共同打击跨区域劳动违法行为,提升长三角跨区域矛盾处置效能,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实施统筹指导与调度,积极对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凝聚多方工作合力,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主体,明晰时间表与路线图,推动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高效衔接。二是优化资金投入。落实“投资于人”要求,强化财政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投入,在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向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事项倾斜。健全资金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规划及政策解读机制,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的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四是开展监测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与考核评价机制,有序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应用,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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