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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7-05

青浦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督察青浦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区级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压实整改责任。5月11日、5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青浦区落实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督察上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5月17日,区政府召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全区层面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认真落实督察整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本区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各街镇和区级公司、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将相关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必学内容,每半年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在区委党校主题班开设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

2.牢固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思想认识,引导各级干部树牢正确发展观、政绩观,严守底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增强监督效能。

3.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统计工作,各街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机制,支持、督促和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4.健全统计工作考核内容。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将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纳入区对街镇、区级公司及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对各街镇、区级公司年度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工作质量评价。

(二)深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1.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区委、区政府会议听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结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增强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感。

2.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执行《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各街镇、区级公司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3.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相关部门和领导年度述职内容,对干部涉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及时通报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4.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积极组织调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畅通企业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多渠道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受众面;利用国家统计局网络培训平台、法制教育网为基层统计人员提供在线法治教育培训。

(三)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1.全面核查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组织实施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集中清理工作,重点核查清理2018年以来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

2.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基层统计队伍情况专题调研,督促各街镇、区级公司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专业定期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专题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

3.努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积极参与长三角、上海市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体系研究工作,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认知,主动参与五大新城、新经济等统计研究工作。

(四)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企业年定报数据质量、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梳理和回访等方面全面核查、检验本区统计数据质量,查找问题、纠正错误。

2.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梳理和回访。针对2018年以来执法检查中,发放整改通知书、重点指标差错率较大的企业以及本次督察反馈重点名单企业,全面开展回访核查,经查情况良好。

3.持续加大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力度。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指标,核查材料和数据并及时督促改正。

4.持续加强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对数据总量较大或波动异常企业重点执法检查,并以第五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执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5.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市统计局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6.开展集中办公指导行动。区统计局在各专业报表上报期间,分批抽调街镇、区级公司统计人员来局内集中办公,现场指导报表数据审核,在业务能力和数据质量提升方面均反映良好。

(五)持续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建设

1.强化应统尽统。定期召开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畅通成员单位沟通渠道,加大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综合统计数据共享力度,健全企业属地发现机制。

2.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平台功能需求,完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系统建设,切实发挥数据整合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

3.规范统计人员调动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明确各街镇、区级公司相关统计人员调动,需先征得青浦区统计局的同意。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推动各街镇、区级公司和各有关部门形成学习常态化机制。

(二)持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好统计监督职责,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建设,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广度。

(三)持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各街镇、区级公司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持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狠抓源头数据治理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四)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坚持压力不减、尺度不松,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更要久久为功,善做善成,以督察整改推动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检验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潮。

(五)持续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推动青浦区统计事业取得新进步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