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青浦区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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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3
关于印发《2010年青浦区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QC5201000-2010-001 发文字号:青统【2010】5号 发布日期:2010-3-1
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统计站(科、室),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各部门,区有关委办局统计部门:
现将《2010年青浦区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0年青浦区统计工作要点
2010年,青浦区各级统计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及建设“绿色青浦”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统计改革和建设,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继续强化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队伍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数据监测力度,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加快信息资料报送频率,努力为青浦地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稳定发挥统计部门参谋助手作用,为青浦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增强统计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全区各级统计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统计基础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信息公开度,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有效解读统计数据,深刻挖掘数据蕴含的各种信息,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切实有效的统计服务,努力扩大统计影响力和渗透力。
一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密切关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调查。要在立足于统计干部自身动手动脑的基础上,借助“外脑”,邀请上级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指导统计研究分析工作,提升统计调查及分析的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有质量的统计报告。
二要关注民生,结合青浦实际,重点加强对城乡居民就业、失业率、农民增收、低收入弱势群体等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迫切问题的统计分析,以及当前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的和谐社会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社会问题,发挥城乡住户调查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幸福感、安全感指数、环境污染治理指数等统计调查。
三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数据信息报送频率。在做好月度、季度分析的同时,要继续实施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旬报制度、工业规模企业月度生产状况监测报告制度、税收前100家规模工业企业季度变动情况监测报告制度、粮食等主要农副产品月度价格变动情况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关注监测GDP、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企业效益、节能降耗等重要指标,以及用电量、企业贷款、景气指数等先行指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要加强为社会公众、为企业服务力度,做好与统计需求方的沟通和联动,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等统计产品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为相关委办局提供统计服务质量。要建立信息公布制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对统计信息日益提高的需求。
五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主动上门,深入基层,联系沟通,要建立每月下基层巡访制度,及时发现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统计方法制度口径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规范。
六要不断提高《统计预测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的编辑质量,增强统计数据资料权威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各镇街道统计站、青浦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统计科(室)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编辑提供适合地方领导关注和需要的统计资料。
二、加强统计数据源头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规范统计方法和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源头管理,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加强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全面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规范化建设是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规范化创建和引导,进一步提升广大基层企业,特别是“三上”单位的统计意识和统计自我管理能力,要利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区“三上”单位进行规范化达标验收,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确保“三上”单位统计基层工作切实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工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人口等统计,适时建立和健全现代服务业等统计制度。做好夏阳街道服务业统计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年内在全区各镇街道推广服务业统计工作。
要通过私营规模以下税率调整、统计电子台帐推行、规模以下营业额推算等措施,规范计算、评估标准和方法,提高私营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服务业等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建立和健全相关重要经济指标的核算和评估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科学、统一、规范。结合有关领域进一步出台新的核算制度和数据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四要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做好统计服务。要建立由区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区统计局与区有关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促进统计工作创造积极有利条件。同时,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培训和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注意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数据的衔接,不断提高部门数据质量。
五要加强对统计数据发布的归口管理。区统计局和各镇街道统计站要按月按季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扩大社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统计数据公信力。
六要加强统计调查管理,宣传贯彻落实统计调查备案制度,规范统计调查报批和调查程序、方法和要求。
三、积极做好年定报及各类统计调查,按时间节点推进普查工作
按要求完成国家、市统计部门布置的各类专业统计年定报,以及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要继续坚持规模以上单位全面调查、规模以下单位抽样调查的原则,完成各类专业统计报表和调查任务。
一要做好市调查总队布置的专项调查工作。继续做好2010年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调查任务。
二要做好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主动开展一些专项调查工作,扩大专项调查工作的影响面,使专项调查工作在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中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要加强对调查数据的深度开发与运用。对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是保证专项调查工作产生良好社会效应的有效手段。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的开发与利用,写好专项调查报告,以简便、易懂、客观的形式,将调查结果反馈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
四要创新专项调查方式和方法。针对农村地区调查员队伍建设尚需完善的现状,要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住户调查员队伍,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把部分专项调查安排在住户调查员中开展,实现专项调查与住户调查的有机结合,有利于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五要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后续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数据公布、总结表彰、资料归档等任务。充分运用普查结果,及时开发统计成果。
六要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四、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效率
统计信息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又是统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要积极做好电子台帐网络版的开发和推广。首先在工业、能源、科技三个行业试行,同时做好网上直报与电子台帐网络版衔接工作,并逐步拓展到其他行业。
二要建立全区在地单位名录库。以第二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尝试建立全区性分行业、分地区在地单位名录库,对全区二产、三产各类企业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地理信息库、法人库建设。
三要继续加大各镇、街道统计网站建设力度,推广夏阳街道统计办公室“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成功经验,结合区统计信息平台,尝试并建设区、镇两级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四要进一步加强区镇两级统计干部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要结合全区在地单位名录库、数据查询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对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干部进行Excel、FoxPro的应用能力培训,让基层统计人员全面掌握信息化手段和运用能力。
五要全面推进网上直报,提升网上直报系统的应用水平。
六要积极探索工商、税务、质监、财政、统计五库联网机制,实现资源共存、信息共享。
七要充分发挥统计网站的宣传、咨询、服务功能,增添相关栏目,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统计数据信息,满足社会各阶层对统计的需求。
五、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要以修订后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积极做好每年“12.4”、“12.8”全国法制日和《统计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营造全社会了解统计、关心统计、尊重统计、支持统计和依法统计的氛围。要加大统计普法执法力度,改善统计环境,规范统计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加强与地方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电台、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公布统计数据、反映统计工作动态,提高统计的知晓率和社会公众对统计的自觉性。
二要会同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工作平台,加大对各类企业负责人的统计宣传力度,并建立与法定代表人谈话制度。
三要通过党政负责干部讲座、与司法部门合作、邀请市统计局专家领导授课等方式,加大对区、镇街道和相关委办局、村居委会等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编印统计台历、横幅、广告、灯箱、网站等有效方式,深入开展统计宣传和普法教育,加大对社会公众的统计宣传力度。
四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进村入户宣传工作,不间断地向社会灌输,让社会逐步形成了解统计、尊重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和自觉统计的意识。通过长期努力,使统计在全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要加强统计执法、巡查和统计监审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树立统计工作严肃性,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依法查处态度恶劣、影响较大的一批统计违法对象,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起到举一反三的统计违法警示作用。
六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依法行政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性重要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09]2号)精神,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加强部门统计管理,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要继续做好单位统计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不断提高统计登记办证率和持证上岗率,继续加强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运用外商年检工作平台,加强对外资企业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八要逐步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和监审对象档案制度和统计诚信制度,对屡教不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列出统计违法“黑名单”,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曝光,提高统计法的权威性和威慑性,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六、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
统计事业的发展,人才是根本,队伍是关键。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优的统计队伍。
一要加强区级统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机构设置,尽快落实“三定”方案、合理配置机构人员,制订科室职责。要切实提升统计为地方政府领导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统计应有贡献。
二要建立和健全有关委办局、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统计网络,要以区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统计工作的意见》下发为契机,加强与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沟通和协调,加强基层统计力量,配好配强统计人员。要明确各村(居)委会统计职责和专、兼职统计人员。要加强与有关委办局沟通和协作,明确分管统计领导和综合统计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统计工作平台,加强对区有关职能部门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对有关统计指标的涵义、口径、范围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对区有关职能部门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要切实提高统计干部、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加强对统计干部、统计人员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着重对统计人员统计、会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分析研究能力进行培训。邀请市、区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举办面向区、镇街道两级统计干部的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形势专题讲座,拓宽视路和眼界。要切实提高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行干部轮岗制度,让统计干部多岗位锻炼,熟悉业务,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创造条件。大胆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要把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优的同志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认真学习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汲取兄弟省市统计工作长处,为我所用。
四要充分发挥区统计学会在统计工作中的补充和凝聚力作用。要积极发展会员单位,不断扩大统计影响力和渗透力。开展丰富多彩有益活动,不断增强统计亲和力和凝聚力。要发挥区统计学会在科研教育、统计上岗和职称考试、统计分析评比、统计宣传、统计基础基层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要加强和完善统计考核、科室考核和工作、学习等激励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调动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统计文化建设为抓手,以统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精神为推动力,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集体活动。要举办统计系统演讲比赛,陶冶情操,继续提高统计部门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调动统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青浦统计事业不断前进。
七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制度,认真执行《青浦区统计局管理制度》,规范行为,提升班子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切实加强统计部门党风、政风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统计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重视并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做好“回头看”。各项规章制度要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风气。要继续改进机关作风,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机关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全体机关干部一定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坚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讲实效。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制订科室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以建设机关“学习型党支部”为抓手,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机关政令畅通、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