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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5001000-2007-001 青浦区统计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2007-2-1)

主动公开

2008.05.27

青浦区统计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

  青浦区统计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

  根据统计法及国家、市统计局要求,在原统计职能基础上,新增职能如下:

  (一)开展能源统计,做好万元GDP能耗统计;

  (二)为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现代服务业及各类服务业统计;

  (三)建立科教兴区评价指标体系统计;

  (四)建立全面小康评估和新农村评价统计;

  (五)500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长效统计;

  (六)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

  (七)建立企业名录库及维护统计;

  (八)实施依法统计,加大统计的普法宣传及执法力度。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青浦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各单位的统计登记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统计方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

  (三)组织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本区统计调查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网络建设。

  (七)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区职改办指导、协调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对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进行考核与奖励。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青浦区统计局设14科,即:办公室、综合核算科、经济统计科、社会调查科、统计法规科。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协调日常行政事务、秘书事务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2.负责文电收发、文件印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工作;

  3.负责督查、保密、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4.组织和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处理党务日常工作;

  7.负责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招聘、考核、任免、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人员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扶贫帮困等工作;

  9.负责管理由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财政拨付的行政、事业费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等相关工作;

  10.协助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综合核算科

  1.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承担全区生产总值的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及分析研究资料,指导和评估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增加值的测算工作;

  3.核定、公布全区主要统计数据,发布年度统计公报;

  4.定期收集、编撰、出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青浦概览》等统计资料,提供对外综合统计业务服务;

  5.指导和协调财税、金融、保险、外资、外经、外贸及经济小区的统计工作,对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6.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和商业等统计,做好万元GDP能耗统计及协调工作;

  7.负责制定本区综合性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8.组织实施对各镇、街道等统计工作综合性业务考核、统计队伍业务建设和统计工作例会及主要统计指标考核审核、评估和提供。

  9.搜集和提供上海区县及有关地区的主要统计信息,适时进行横向统计分析工作;

  10.协助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经济统计科

  1.组织和实施经济方面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有关统计资料;

  2.制定全区经济方面的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区经济统计工作;

  3.及时提供反映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及专题报告,开展统计预测;

  4.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5.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及科技进步统计等工作。

  6.协助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社会调查科

  1.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环境、人才、科教、卫生、文化、传媒、信息、体育、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做好"科教兴区"指标的统计、审核、评估等工作;

  2.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3.围绕社会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组织专题调查,进行分析研究;

  4.围绕绿色青浦建设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抽样调查,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和社情民意;

  5.完成国家、市布置的相关抽样调查;

  6.协助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统计法规科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对区域内统计行为的监察,负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及统计行政诉讼等工作;

  3.负责制定、审批统计调查方案和指标体系;

  4.负责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等工作;

5.负责统计职称和实行统计持证上岗及组织统计上岗证培训等工作。

(六)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完成农经、农村住户、农产量抽样及其他调查任务;搞好统计分析、服务。

(七)计算中心(增挂普查中心牌子)

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更新、维护和保障及计算机应用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门户网站的维护、资料发布和管理,开展对镇(委、局)统计业务计算机应用的协调、指导和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