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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镇级统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考核办法(2010-5-12)

主动公开

2010.05.15

2010年镇级统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考核办法

索取号:QC5301000-2010-029   发文字号:青统【201018   发布日期:2010-5-12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推进统计电子台帐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的应用,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内容

镇级统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考评重点从各镇、街道、青浦工业园区统计站(办公室、科)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情况、电子台帐应用目标完成情况、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量、企业网上直报自报率、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培训指导情况等六方面考评镇级统计站(办公室、科)对统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的执行力、推进力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二 、考评标准及实施办法

1、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情况(5分)

各单位必须稳步推进统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工作,制定本地区工作推进计划,落实推进措施。年内上报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得基本分3分,根据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分,满分5分;未上报的不得分。由计算中心负责考核。

2、电子台帐应用目标完成情况(25分)

各单位应在完成年初区统计局下达的统计电子台帐基准登记户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台帐登记范围。各单位基准登记户数见附表,其中大中型企业和重点能耗企业年内必须完成。年内100%完成基准登记户数的得2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缺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本项不得分。由经济统计科负责考核。

3、网上直报工作量(10分)

按照报送单位数的增量部分测算工作量。以地区为单位按照报送单位数增量划分为四档,单位数越多得分越高,单位数最多的档次得10分,每档分差2.5分依次推算。由计算中心负责考核。

4、企业自报率(25分)

企业自报是指由企业统计人员自行登录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自报率是指本地区内企业自行登录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数占应报单位数的比例。本项考评总分25分,鉴于各地区区域范围、职责功能及工作重点不同,各单位分专业考核分值有所差异,具体参见附表。评分标准由各专业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报告期进行评分,取全年平均分。由各专业做好月度原始记录和评分,报计算中心汇总。计算中心负责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以企业名义进行代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该专业总分扣完为止。

5、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5分)

上报的及时性是指在各专业规定的上报时限内,所有填报对象的报表状态必须为上报状态。本项考评总分10分,评分标准原则上为出现1个未上报单位扣1分,每个报告期进行评分,取全年平均分。由各专业做好月度原始记录和评分,报计算中心汇总。

上报的准确性是指在各专业规定的上报时限内,所有填报对象的报表必须审核通过并且无逻辑性差错等重大错误。本项考评总分15分,评分标准由各专业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报告期进行评分,取全年平均分。由各专业做好月度原始记录和评分,报计算中心汇总。

鉴于各地区区域范围、职责功能及工作重点不同,各单位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分专业考核分值有所差异,具体参见附表。

6、培训和指导情况(10分)

要求适时开展对报送对象的操作培训或上门指导,以使报送对象熟练掌握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的操作要领。要求年内组织两次报送对象集体操作培训和12次上门指导,缺少一次培训扣2分,缺少一次上门指导扣0.5分。培训和上门指导的次数以会议签到单、上门指导回执(见附件)为准,上门指导回执需被指导单位签字盖章,月后5日报区统计局计算中心汇总。由计算中心负责考核。

7、加分项(5分)

各单位在电子台帐和网上直报应用推进工作中工作方法或措施在全区推广的酌情加分,电子台帐应用超额完成基准目标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本项加分最高5分。

三、评比结果及表彰

本办法由计算中心会同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和解释。区统计局对考核评分结果和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