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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调查队联系和服务基层制度

QC5301000-2014-037

主动公开

青统〔2014〕15号

青浦区统计局

2014.10.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统计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完善基层统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以点带面做好指导工作,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基层统计能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水平。
    二、领导分工
班子领导每人确定二个以上基层统计单位作为调查联系点,带领相关科室,检查、督促和指导联系点基层统计工作的开展。由办公室于年初制定当年的联系计划。
三、工作职责
    1、了解情况。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队重点工作,深入联系点了解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
2、指导服务。采取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对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指导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帮助解决业务上的难点,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
3、解决问题。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及时反映联系点在统计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并及时反馈基层意见,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点,为联系点出谋划策,解决问题。
4、推广典型。及时总结联系点的工作经验,发现基层统计先进典型,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促进基层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