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统计局、调查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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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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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3
青浦区统计局、调查队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
发文字号:青统党组〔2013〕5号 发布日期:2013-4-3
为加强统计局、调查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营造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浓郁氛围,全面提升机关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努力塑造团结、廉洁、高效、文明的机关新形象,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对象
局、队各科室。
二、评比内容
1、履行职责。大局观念、工作思路、计划总结、完成任务。
2、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团结协作。
3、服务水平。态度热情、业务素质、指导工作、工作效率。
4、科室实绩。特色工作、务实创新、日常工作、上级表扬。
5、廉政建设。理论学习、联系实际、遵守规定、执行纪律。
三、评比方法
1、局队成立评比领导小组,由局队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评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采用科室自评、科室互评、街镇(园区)统计人员评比、分管领导评、班子讨论决定。
3、每年评比一次,个人工作与科室工作相结合。一般情况在10月评比,年末进行奖励。(评比时间为上年10月至本年9月底)
四、评比结果
评比结果由五部分组成,其中科室自评占10%;科室互评占20%;街镇(园区)统计人员评比占20%;分管领导评分占20%;班子讨论评分占30%。
按照各科室评比得分多少排序,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合格,分档给予适当奖励。70分以下为不合格,进行通报批评。
五、评比要求
各科室务必落实各项制度,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相关人员,做到职责明确。
各科室平时注意资料的积累,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要及时记录,便于评比时提供和检查。
附表1:2013年青浦区统计局、调查队“创先争优”活动科室互评、街镇(园区)统计人员评分表
附表2:2013年青浦区统计局、调查队“创先争优”活动科室自评、分管领导评分表
附表1 2013年青浦区统计局、调查队“创先争优”活动科室互评、街镇(园区)统计人员评分表 | ||||||||||||
评比内容 | 分值 | 局队办公室 | 综合核算科 | 经济统计科 | 统计法规科 | 社会调查科 | 普查(计算)中心 | 队 综合科 | 农业调查科 | 住户调查科 | 企业调查科 | 专项调查科 |
履行职责 | 20分 | |||||||||||
工作作风 | 20分 | |||||||||||
服务水平 | 20分 | |||||||||||
工作实绩 | 20分 | |||||||||||
廉政建设 | 20分 | |||||||||||
总体评价分 | 100分 | |||||||||||
说明:1、满分为100分,请按实际工作打分;2、总体评价分必打;3、科室有特好或特差工作,请用文字说明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