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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统计局

2015.02.26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统计信息http://stat.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统计局办公室,电话:5972166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内部管理、业务范围和内容,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办公室和普查中心(计算中心)为责任科室,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1条。
本单位在确保做好行政管理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外,重视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编写本单位和下属业务管辖单位的工作动态信息并及时上网公布。同时,将统计数据、统计产品全部上网公布。在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网上咨询、统计博客等网上互动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9次,其中当面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次。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956488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单位配备了两名兼职人员。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局暂无行政执法案例。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本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统计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数据参考。政府相关部门是统计数据的主要需求者。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查询量占极少比例,本局统计主要产品,如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等全部全文上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查询。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
     1.按时办结数
3210
2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