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行政投诉分中心的通知(20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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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5
关于建立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行政投诉分中心的通知
索取号:QC5001000-2010-002 发文字号:青统【2010】13号 发布日期:2010-4-19
各科、室: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行政投诉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行政投诉分中心。
一、机构设置
第一责任人:蒋晓红(局长、队长);
具体责任人:叶根芳(纪检组长);
分中心主任:金卫云(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章兰(纪检干事)。
二、分中心职责
1、处置本单位各类投诉;
2、落实处理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上报办理结果;
3、协助区行政投诉中心做好直查件的办理工作;
4、对行政投诉中涉及本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5、定期向区行政投诉中心上报本单位接待和办理投诉的情况;
6、及时向区行政投诉中心通报重大投诉事项和群体性投诉事项;
7、认真分析总结行政投诉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相关人员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青浦调查队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