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H10212-122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1〕122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1.09.02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商外资〔2018〕190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沪商促进〔2021〕208号)和《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于2021年9月1日以《产推办关于简易流程2021-12号的反馈》确认,分别给予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办资助和租房资助、天田(中国)有限公司和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区级租房资助。现将2021年度我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有关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2个项目从区“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
1、拨付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年开办资助150万元、租房资助87.6万元,合计237.6万元。
2、拨付天田(中国)有限公司第六年租房资助76.98万元。
二、以下1个项目从“张江专项”中列支
拨付奎克化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六年租房资助37.64万元。
以上三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合计应拨付扶持资金352.22万元(含银科公司开办资助市级财政负担60万元,待年终财力结算后返还区财政),其中37.64万元在区张江专项中列支,其余314.58万元在区2021年度“招商引资专项—总部项目(外资、民营、贸易型)”专项中列支。
各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汇总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