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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H10202-280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0〕280号

2020.11.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外资〔2018〕190号),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项目申请已由我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过,并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同意拨付资金。

公司可获开办资助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其中市财政负担40%、区财政负担60%),三年租房资助262.8万元(区财政全额负担),共计762.8万元。其中市级负担200万元,区级负担562.8万元;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区级财政先行拨付,年终由市财政通过市与区财力结算后,归还区财政。以上资金分三年拨付,现将2020年度有关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1、拨付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年开办资助200万元。

2、拨付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年租房补贴87.6万元。

以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合计287.6万元,从区“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

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抓紧落实配套资金,拨付至企业。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请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青浦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