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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2.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商务委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青浦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文件61件。准确发布青浦区商务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青浦区商务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委从平台接到申请后,根据流程及时办理、审批,用挂号信等形式进行回复,申请人未提出异议。我委全年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发文稿纸上,设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由拟稿单位填写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二是是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提升公开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上海青浦·商务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维护,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另外充分利用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关于政务公开的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相关汇报。二是明确职责。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培养,提升全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提升能力。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总结、计划、年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





(七)总计

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单一,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群众通过其它途径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公开机制内部操作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改进措施

1、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21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编制校对《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公开事项和工作机制进行深化细化,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接受群众监督。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委的工作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2、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操作流程以及政策解读的社会公开。3、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