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政策后解读):《青浦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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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一、申报主体
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主体。
二、扶持标准和申请材料
(一)特色楼宇创建奖励
1.支持标准
对商务楼宇内符合青浦区主导产业及关联企业的聚集度、整体空间入驻率、区内注册企业租用面积均达到60%及以上,根据年度经济贡献,经综合评价认定为青浦区特色楼宇的,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6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2.申请条件企业可按幢或园区进行项目申报。按幢申报,建筑面积应超过10000平方米。同一营运主体在同一楼宇园区不重复享受。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楼宇产业集聚度、整体空间入驻率、区内注册企业租用面积专项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二)购租房补贴
1.支持标准
对在本区新购买或租赁5年及以上自用办公用房超500平米,并入驻办公的企业,根据地方综合贡献度情况(包括企业能级、年度经济贡献、租赁面积),按照购买总价的1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资助,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或按年租金的30%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租房资助。
2.申请条件
企业自2023年起首次达到青浦区内商务楼宇购租面积标准并入驻办公。(租赁和购置补贴分别以签订租赁协议以及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实际经营地相关材料(5年以上租赁协议或商务楼宇购买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
(4)购(租)房款缴款证明;
(5)申请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6)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三)优质企业引育奖励
1.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落地,并入驻青浦区商务楼宇且实现产业数据入统的项目,根据落地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度情况(包括企业能级、年度经济贡献、租赁面积),给予招引项目落地的楼宇业主或运营主体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请条件
(1)引入企业为自2023年起首次注册或迁转至青浦区内。
(2)引入企业2年内实现经济数据入库。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引入企业实际经营地相关材料(3年以上租赁协议或自用办公场所产权凭证);
(4)购(租)房款缴款证明;
(5)引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招商推介活动补贴
1.支持标准
支持商务楼宇举办招商推介会、行业峰会、沙龙等商务活动,积极扩展招商渠道,对经向区商务委备案的商务活动,根据活动规模、能级和影响力,经审计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申请条件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所办活动。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活动方案;
(4)活动成果报告;
(5)活动参与专家、领导、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家代表等参与数以及活动支出的相关活动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五)硬件改造补贴
1.支持标准
对存量商务楼宇实施更新改造或通过完善员工就餐、停车、健身房、党建服务中心等楼宇配套设施提升楼宇品质的,经审计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2.申请条件
(1)楼宇竣工备案满3年,新建或改造食堂、停车场、共享会议室、健身房、党建中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基础服务设施。
(2)项目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施工许可申领并完成竣工验收。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相关装饰装修施工许可文件;
(4)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备案;
(5)项目情况说明;
(6)项目审价报告。
(六)交通服务扶持
1.支持标准
对商务楼宇营运主体租赁大型载客汽车,为楼宇入驻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提供接送服务的,经审计后,按照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扶持,每年不超过20万元。
2.申请条件
楼宇营运主体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大型载客汽车满一年。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汽车租赁协议;
(4)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
(七)配套商业装修补贴
1.支持标准
对于入驻新建成3年内商务楼宇的品牌咖啡店、中西式快餐店、便利店、药房、面包店、饮品店等配套商业业态店铺,经审计后,按装修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请条件
(1)项目于2023年起签订入驻协议,并按要求进行装饰装修施工许可申领并完成竣工验收。
(2)所入驻商务楼宇应为2021年起至今办理竣工验收的楼宇
3.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企业公章);
(2)青浦区楼宇经济项目扶持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相关装饰装修施工许可文件;
(4)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备案;
(5)装修项目审价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填报申请表,提供国家、市级项目部门认定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书面申报,并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同时进行网络申报。
(二)受理。各街镇、区级公司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允许容缺受理:申报材料如非主要材料暂时存缺,在告知需补正的材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后,可先受理,评审前需补齐所有资料。
(三)初审。各街镇、区级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网络批转。
(四)评审。区商务委牵头区人才办、发改委、经委、科委、财政局、税务局及相关单位联合评审。
(五)公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商务委网站或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六)审议。经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