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成立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QH10222-92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2〕92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2.12.05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全方位夯实我区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根据《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2〕9号)及《关于设立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等的通知》(沪委〔2022〕550号)等文件要求,拟成立青浦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撤销青浦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 徐 建 区委书记
杨小菁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张权权 区委副书记
金俊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倪向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凌 敏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思琴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卫 星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思毅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 隽 区商务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
王锡璟 区国资委主任
程卫东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张国兴 区财政局局长
朱永强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陆冬云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光宇 区水务局局长
王毅荣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庄爱军 区统计局局长
姚漪娟 青浦海关关长
丁国平 现代农业园区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隽、朱思毅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如无不妥,请予批准并印发。
特此请示。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