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关于制定出台《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请示
QH10212-8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1.02.05
青浦区人民政府:
总部型经济是国际国内双循环能量交换的重要力量,为抢抓两大国家战略机遇,推进青浦新城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快集聚高能级总部经济项目,推进区域经济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19〕1号)、《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沪府办规〔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原《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1号),经前期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完善后形成《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上报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11月13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0年第9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会议要求对部分细节进行了完善,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现提交区政府审议。
附件:1.《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2.关于《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制定情况的汇报
3.青浦区已认定及扶持总部经济企业名单
4.《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反馈表
5.法律审核意见书
6.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表
7.《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8.《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9.《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
10.《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一图解读
11.《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公示截图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