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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务委关于制定出台《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请示

QH10212-8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1.02.05

青浦区人民政府:

总部型经济是国际国内双循环能量交换的重要力量,为抢抓两大国家战略机遇,推进青浦新城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快集聚高能级总部经济项目,推进区域经济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沪商规〔2019〕1号)、《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沪府办规〔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原《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121号),经前期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完善后形成《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上报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11月13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0年第9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会议要求对部分细节进行了完善,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现提交区政府审议。


附件:1.《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2.关于《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制定情况的汇报

       3.青浦区已认定及扶持总部经济企业名单

       4.《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反馈表

       5.法律审核意见书

       6.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表

       7.《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8.《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9.《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

      10.《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一图解读

      11.《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公示截图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