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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QH10222-10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2〕10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2.02.14

英富曼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和《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外资〔2018〕190号),你公司申报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项目申请已由我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1年第2次会议通过,并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拨付资金。

公司可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高能级资助)3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40%(120万元),区级财政负担60%(180万元)。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区级财政先行拨付,年终由市财政通过市与区财力结算后,归还区财政。

以上资金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中列支。公司收到资金后,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