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徐泾镇人民政府在青浦区明珠路258号内开办菜市场的复函
QH100200020240056
主动公开
青商发〔2024〕56号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
2024.09.10
徐泾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批准徐泾镇258号内开办菜市场的函》(青徐府函〔2024〕39号)已收悉。经研究,函复意见如下:
一、该菜市场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二、请贵单位督促运营方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20)以及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进行经营管理,建立平价菜(肉)专柜。
三、请贵单位督促运营方按照《青浦区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卫生、消防、计量、环保等管理制度。
四、请贵单位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运行设施、垃圾分类、服务质量、商品价格、公共安全、周边环境等方面加强监管,保障菜市场稳定运行。
特此函复。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