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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处置过期医疗防护物资的公告 2025-04-11

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对我区库存已过期的各类医疗防护物资进行处置,现采取市场询价方式,邀请物资回收企业前来收购。

一、处置物资概况

含口罩、抗原试剂、防护面罩等各类医疗防护物资,并注明物资有效期情况,具体见附件医疗防护物资明细清单。

二、竞买要求

1.回收企业需对上述各类医疗防护物资按照明细清单进行报价(按照物资类别汇总报价),物资运输费用和上下车的力资费用由回收企业自行承担。

2.回收企业需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相应等级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回收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询价方式

1.按照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分,择优选取一家具备资质的物资回收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协议。

2.汇总报价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低于该金额不得中标。

四、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将报价材料原件(密封)交至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外地可邮寄,逾期为无效报名。

联系人:谢老师

地址:青浦区商务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办公室(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30室)

联系电话:021-39289902

五、报价材料

应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法定代表人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明细清单报价表及汇总价、回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料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它要求

原则上,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联系,签订医疗防护物资处置回收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委将按照递减原则与评分第二位单位签订协议。


附件:医疗防护物资处置明细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