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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2019-07-18

一、资金名称

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奖励资金

二、申报依据

《青浦区文化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三、适用主体

在区内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和项目的区级、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在青浦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在各街道、镇登记备案的群文团队。

四、申报条件

(一)群众文化创作项目

在2018年度已完成创作、并获得市级及以上文化艺术奖项的原创作品,文艺类作品参加区级及以上演出不少于3场。

主要包括: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摄影、书法、美术、文学写作等艺术门类的群众文艺创作项目,包括大、小剧(节)目。大型剧目时间长度一般不少于90分钟;小剧(节)目作品时间长度一般为: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戏剧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摄影、书法、美术、文学写作等。

(二)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在2018年度已完成群众文化活动范畴的文化节庆类(不含征文比赛等)、普及讲座类、文化交流类、演出展览类等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包括传播和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和活动。对定期举办、具有连续性的项目,采取每届申报、评审的办法。

五、申报材料

1、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

2、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活动总结(包括活动规模、参与人数、社会影响力、市民反响、宣传报道、照片等)、活动原始凭证、参加各类活动介绍、宣传报道、获得荣誉等图文资料。纸质附件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3、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群众文化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申报者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4、项目超过20万的需提供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5、可以反映项目情况的其他资料;

6、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六、申报流程

1、附件下载《青浦区群众文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

2、填写表格并与相关电子佐证材料一起发送qpwlggk@163. com。

3、受理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不符合要求需重新申报的单位。

4、顺利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应打印相关材料并签字盖章现场提交至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5、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咨询受理

现场咨询: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青浦区公园东路1828号307室)。

联 系 人:王凤、孙颖红

电话咨询:597210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