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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和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报告

QB73020002016003

主动公开

青文广影视局〔2016〕17号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6.05.04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沪文广影视〔2009〕1316号)的规定,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现推荐:青浦田山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吴惠其、杨晓峰;船拳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姜纯民;烙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潘琼瑛;淀山湖传说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李溪溪等5人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特此报告。
 

    附件:青浦区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青浦区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项目
编码
项目
名称
入选上海市名录批次
申报地区或单位
代表性传承人
备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从艺
年限
1
I-2
青浦田山歌
第一批
青浦区文化馆
吴惠其
1938.5
退休
60
 
2
I-2
青浦田山歌
第一批
青浦区文化馆
杨晓峰
1964.8
练塘文体中心非遗负责人
20
因传承人范志达丧失传承能力,补充推荐
3
VI-11
船 拳
第四批
华新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姜纯民
1950.9
退休
57
 
4
VII-22
烙 画
第三批
金泽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潘琼瑛
1938.12
退休
40
 
5
I-2
淀山湖传说 
第五批
朱家角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李溪溪
1951.6
退休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