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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5.03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建设,相继建设环城水系公园、青西郊野公园、淀山湖鼋荡湖岸线、淀山湖大道绿化、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为宜业宜居创造了坚实基础,为市民休闲观光提供了多样选择。

近三年来,由于疫情的影响,市民外出旅游受到很大限制,较多的市民选择市内身边短期游,同时郊野露营也成为时尚方式。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随处可见许多野外绿地上一顶顶各式各样的帐篷,多数人选择滨水、草地平整、植被较为茂盛的区域露营。

由此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遍地开花的露营带来的最大影响是环境破坏、污染问题突出,露营产生大量垃圾,有些还直接污染水域,部分植被损毁严重。同时,露营带来的安全风险值得警惕,不少露营者喜欢使用明火烧烤甚至做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制度,造成露营热点区域设施设备损坏、绿化植被受损、生态环境污染。

几点建议:

1. 政府明确牵头主管部门,由绿化、水务、环保、文旅等部门联合街镇,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管理规范。

2. 对公共休闲空间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相应标准,划定可供露营的区域范围,建设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消防安全设施等。

3. 政府增加管理力量,在露营热点区域、露营旺季增加区域内管理工作人员,引导露营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区文旅局:

区人大代表沈伯明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1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强野外露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是针对公园绿地以及开放式休闲林地(森林郊野公园)等,从2023年起,在有条件的区域分批设置帐篷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总体原则,落实、落细区域管理,并配置帐篷区周边公厕、饮用水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露营功能需求;二是在户外帐篷露营区域设置告示牌,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市民游客文明游园,注重环境卫生。同时,做好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环境保洁等,维护区域面貌。

协办单位:

绿化市容局

主要领导签发:

王滨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办理单位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邮政编码:201799办理单位分管领导:莫林明  联系人:沈超联系电话:69720190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区文旅局:

区人大代表沈伯明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1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强野外露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户外露营作为近几年一种新的旅游出行方式,消防部门本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保证消防安全的目标,按照《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主要从规范管理经营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三个方面出发,一方面为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提供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另一方面对具体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加强消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

协办单位:

消防救援支队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办理单位地址: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邮政编码: 办理单位分管领导:胡君健  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18121238965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区文旅局:

区人大代表沈伯明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1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强野外露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开展宣传工作。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使爱护绿化,文明露营的理念深入心;充分发挥街镇志愿者服务队伍能动性,保障公民在休闲娱乐的同事,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二、做好执法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涉及绿化条例或者市容条例相关违法行为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促进良好宜居环境。

协办单位:

城管局

主要领导签发:

蔡急成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办理单位地址:盈顺路218弄26号邮政编码:201700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冯柏亭  联系人:陈健荣联系电话:59720391


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 正在解决

沈伯明代表:

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1号《关于加强野外露营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全域旅游发展形势下,露营以其亲近大自然、满足休闲出行等优势成为了当下消费者的新宠,一定程度上带火了露营产业的发展。但露营火爆“出圈”的背后,存在标准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绿化、卫生、消防、生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因此完善相关政策,加强露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露营+”产业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范围。从城市公园或正规景区的角度,其中的露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划定区域,提供固定场地给游客租用或使用房车露营;另一类则是公园和景区内的游憩类草坪,可供游客搭帐篷休闲放松,但无法过夜露营,部分区域还设有专门的帐篷公园。景区或公园绿地内的露营,可以由主管部门(比如文旅局是景区的主管部门、绿容局是公园及公共绿地管理责任部门)结合行业管理,将露营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和高质量发展范围,予以明确责任和要求,推动露营项目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城管、环保、消防、公安等部门从各自职能范围出发对露营经营或露营行为开展行业监管,各街镇履行属地安全安管管理职责。

二是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尽管露营越来越火,但并非所有地方都适合“安营扎寨”。由于缺乏相关标准,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营地野蛮生长的情况。目前,很多野外露营点都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在卫生条件、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也未予以规范。例如,有些旅客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自发到河边、野地里露营,存在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隐患,而且露营使用明火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还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因此,针对公园绿地以及开放式休闲林地(森林郊野公园)等,从2023年起,绿容部门将在有条件的区域分批设置帐篷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的总体原则,落实、落细区域管理,并配置帐篷区周边公厕、饮用水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露营功能需求。文旅部门将对涉及经营性营地的A级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等文旅企业,指导行业单位利用各类现有空间和场所进行规范性建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发展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同时,绿容、文旅、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应联合出台相应的标准和细则,规范露营地建设,对卫生条件、旅游安全、配套服务等进行规范,全面提升露营行业的合规性。建议参考国内外已成熟的露营地建设经验,积极盘活闲置的公共资源,合理规范用地,加强空间管理和维护工作,建设水、电和厕所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应急处置必要设施。

三、强化行业监管和文明倡导。一是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文明露营、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督促市民游客文明游园,安全露营,注重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二是主动履职强化行业管理,积极做好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环境保洁、生态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为露营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行业管理环境。三是做好执法工作。绿容、文旅、城管、消防等执法部门对具体的露营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要加强安全指导和经营监督。在发现涉及绿化条例、市容条例或消防安全等方面相关违法行为的,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不断规范行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