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筹建“上海市青浦虚和堂社区书画院”请示的批复

QB7302002019007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19〕28号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06.03

上海市青浦虚和堂社区书画院:
    关于筹建“上海市青浦虚和堂社区书画院”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和民政部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要求,经审查,符合具体规定,同意成立“上海市青浦虚和堂社区书画院”筹备组,筹备组负责人由顾藕娟同志担任。在筹建过程中,严格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特此批复。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