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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QB73020002019010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19〕39号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06.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上海市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文广影视〔2018〕475号)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精神,切实落实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关于推进上海市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文广影视〔2018〕475号)的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各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主导、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充分发挥区级文化馆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有效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能级。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区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工作推进办公室
      为确保我区总分馆制建设的顺利推进,成立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推进办公室:
      主任:沈秋娟
      副主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各街镇分管领导
      成员:公共服务科、资源管理科、区文化馆、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各镇文体中心主任、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负责人
      三、基本架构
      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以区文化馆为总馆,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分馆,社区文化活动分中心及有条件的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为基层服务点,并向有条件、有热情的社会化机构延伸社会服务点,最终形成1+11+X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社会服务点)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通过“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业务要求、统一数字服务、统一绩效考核”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广覆盖、高效能。
      (一)统一形象标识
      青浦区文化馆为总馆,各分馆、基层服务点增挂印有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形象标识,即“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xx街镇分馆”、“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xx街镇基层服务点”,与总馆使用统一设计制作的标识系统,做到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
      (二)统一服务标准
      总馆制定分馆、基层服务点的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各服务层级根据规范做好免费开放、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培训辅导、团队培育、数字文化服务等各项服务,分馆能达到相当于总馆的服务水平,推进总分馆服务均衡发展。
      (三)统一业务要求
      总馆整合全区文化资源,统筹总分馆体系内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文艺创作等工作,协调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内部的资源互通。同时,采用“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和联络,分馆、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总馆业务培训,亦可根据需求向总馆申请人员下派指导与挂岗实习。
     (四) 统一数字服务
      打通全区数字文化资源,形成内容丰富、信息、查询快捷的公共文化数字空间,建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群众文艺资源库、文化活动信息库等专题数据库,加强群众文化艺术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推动数字文化服务一体化。总馆汇聚区域内各类数字文化资源,利用数字化手段,引领、协调分馆、服务点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逐步推进远程交互等互联网+服务,以数字化手段对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文化辅导等各类文化服务项目进行线上呈现,全面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数字化整合。
      (五)统一绩效考核
      总馆作为考核主体,制定总分馆制考核指标,结合本区域内群众需要反馈及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对分馆的基础业务与各项职能推进进行评估,逐步建立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各区总馆,各区总馆对全市总馆的反馈机制,以促进总分馆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职责分工
     (一)总馆职责
      区文化馆作为总馆,承担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性群文工作,作为本地区群文资源、艺术普及、团队培育、创作展示、文化配送、非遗推广的中心机构,并对区域内各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评价。
       1、全面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组织指导分馆和服务点的群文活动,开展好文化骨干培训、文化活动、服务的策划组织、设备设施统筹、奖励政策保障、数字文化活动、非遗保护、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在总馆的指导下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延伸服务及其他各项工作;
       2、根据总分馆制的基本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总分馆各项制度、长远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定期召开总分馆工作例会,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沟通本区总分馆工作情况,促进总馆、分馆之间的相互交流。作为考核主体,研究制定总分馆考评办法,结合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对分馆进行评估;
       3、负责指导和协调总分馆体系内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文艺创作等工作。采用“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联络和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区域内文化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指导工作;
      4、为总分馆体系内各服务层级提供扶持,指导分馆打造“一镇一品”、“一馆一品”文化品牌,并提供资源与资金扶持;
      5、负责总分馆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利用“青浦文化云”平台,打造数字文化馆。在条件允许的基层服务点做好“文化云盒”的统一采购和分配。
      (二)分馆职责
      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作为区级文化馆分馆,发挥枢纽平台作用,承担规范运营、阵地服务、团队培育、创作展示、非遗推广、资源承接、文化需求汇集等各项工作,就近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并对辖区内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源配送和管理考核,帮助居村基层服务点提高服务效能。
     1、根据总分馆制的基本任务要求,严格遵守总馆管理和服务规范,开展业务建设、日常开放、员工培训、文化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参加总馆组织的总分馆工作例会,按要求参加考评工作;
      2、在总馆指导下全面参与全区各类文化活动,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市民文化节、淀山湖文化艺术节等的各项赛事活动。每年策划、组织各类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一镇一品” “一馆一品”,指导基层服务点(社会服务点)打造有特色的文化品牌。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每年创作不少于3个原创作品参与区级赛事;
      3、主动接受配合全区、乃至全市的资源调配;配合总馆“上派下挂”工作,做好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4、指导基层服务点开展各项工作,对辖区内的基层服务点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传达总分馆制建设的工作安排及要求,保证服务点正常开放并提供统一、规范、优质的文化服务。
      (三)基层服务点职责
       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分中心、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等作为区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基层服务点,承担阵地、团队培育、活动开展、资源承接、文化需求收集等工作,就近为市民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落实好四级配送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好各类综合性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市、区、街镇举办的文化活动,并在分馆的指导下策划有本地区特色的文化活动,打造“一居(村)一品”;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开放等各项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文化终端服务质量;配合分馆做好相关培训辅导工作,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3、保障各公共文化功能室正常运转。保障居(村)层面文艺团队的培训和活动场地需求,挖掘业余文艺团队、引导自发性群众文化团队,每个基层服务点至少拥有3支以上管理有序且具有一定展示水平的居委群众文体团队。
      (四)社会服务点职责
      社会服务点是区级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社会化延伸。根据实际情况,吸纳有条件、有热情的社会化机构加入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共同参与区域公共文化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
      前期筹备阶段。制订建设方案、成立青浦总分馆制建设领导航小组。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广泛调研,制定《上海市青浦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
      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部署实施,并及时上报有关推进情况。6月底前11个分馆完成挂牌。结合前期调研,对社区文化活动分中心和条件成熟的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重点指导,推进基层服务点(社区服务点)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督查验收阶段。由区文旅局组织牵头,对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适时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全区基本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全面覆盖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网络,做好各项评审准备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街镇要把构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街镇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总馆各项目建设、全区公共文化资源调配和体系化运行的资金保障;各街镇要积极落实分馆服务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并把分馆和服务点的运行经费纳入区镇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级要重视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建立服务标准。本着规范服务,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在全面调研基础上,建立“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标准体系”,并向全区推广,从而推动文化馆规范化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创新共享、特色分明、便捷高效的总分馆服务体系。
      (四)完善治理平台。创新探索“理事会+总分馆”的新模式,让分馆负责人也能轮流参与到全区的文化馆事务决策讨论,形成由政府部门代表、总馆代表、街镇文化工作者代表、社会各方代表组成理事会,加强各街镇文化工作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拓展各街镇文化工作的视野,完善共同治理平台。
      (五)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并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开展对文化馆分馆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公布总分馆体系建设情况,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上海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服务标准一览表
层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总馆
(区文化馆)
规划协调
制定全区范围内各级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规范,编制全区文化馆资源、产品、服务提供的指导目录,统筹全区性群众文化活动,统一全区文化馆总分馆形象标识;
免费开放
在醒目位置设有公告牌、显示屏等媒介,公示免费开放基本项目、服务内容、时间、方式等;
多功能厅、展览厅、培训教室、舞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戏曲等)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向群众预约开放;
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等;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群众文化活动
每年组织大型文化活动、大型展览;
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和讲座;
成立业余艺术总团,拥有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艺团队;
打造知名群众文化品牌;
制定文化活动配送计划和菜单,每年组织流动演出,流动展览;
数字文化服务
充分运用“文化青浦云”, 推动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的数字化,组织指导各分馆数字文化资源建设;
人才培训
每年组织开展文化人员和业余文艺团队骨干培训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30人;
每年为街镇文艺创作编排提供艺术指导、辅导,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
文艺创作
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民间艺术保护与传承和地方特色文化建设, 组织全区群众文艺创作、评比和交流
创新研究
每年组织开展 群众文化创新课题研究, 举办 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1
支持保障
建立青浦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考核激励机制;
把文化馆总分馆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对全区文化馆总分馆开展活动所需要的资源、服务提供支持;
调整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统筹规划中心、辅导培训中心、资源配送中心、创作研究中心,建设一支与总馆服务标准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队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5%,同时建立 具有一定数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分馆
(各街镇文化活动中心)
规划协调
结合本街镇经济、人口和社会发展状况,编制本级文化馆事业发展规划, 制定文化馆分馆和服务点服务标准和服务目录,统筹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为各服务点服务提供支持;
免费开放
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项目、内容、时间、方式,多功能厅、展览厅、培训教室、排练厅、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等;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群众文化活动
统筹本地区年度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每年组织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
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不少于24期;
成立分馆艺术团,拥有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文艺团队, 业余文艺团队;
打造本地区群众文化品牌,每年策划特色文化活动;
制定文化活动配送计划和菜单,每年组织流动演出,流动展览;
人才培训
每年组织开展服务点从业人员及本地文化志愿者、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团队培训 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40人;
每年为基层文艺创作编排提供艺术指导、辅导,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
文化员下派
增加分馆工作人员,加强总馆、分馆、服务点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专业化水平,为总分馆的运行提供人才支撑;
文艺创作
挖掘、整理、发展民间艺术、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积极编排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节目,创作文艺精品,为优秀群众文化艺术品牌提供交流和推介服务。
创新研究
组织开展公共文化、 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民间艺术保护与传承等研究,有研究成果和展示活动;
支持保障
建立各分馆具体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措施;
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同时建立 具有一定数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统筹协调本地区的演出、展览、培训等设施设备,提高利用率和服务效能,为分馆提供资源、服务、技术、资金等支持;
服务点
(分中心、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
免费开放
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项目、内容及开放时间,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群众文化活动
在分馆指导下,组织、策划实施本地区的演出、展览、放映等群众文化活动
参与承办分馆发布的活动项目,承办当地党委政府指定的文化活动,开展经常性文化惠民服务
整合社会资源,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不少于6期;
建立居村群众文艺团队,并指导帮助每个所辖行政村(社区)建立业余文艺团队;
挖掘地方特色,开展“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建设;
延伸文化服务
定期组织送戏、送演出下村活动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
培训辅导
对所属村级文化专职管理员、文艺爱好者、文化志愿者、文艺骨干、业余文艺团队进行培训辅导,每年 不少于2期;
为村(社区) 文艺节目的 创作编排提供指导、辅导;
创作研究
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创作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文艺作
文化专管员配备
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专职文化管理员
支持保障
落实 服务点运行经费,纳入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建立 具有一定数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