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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 和业务调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QB73020002019021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19〕82号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10.18

关于印发《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

和业务调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浦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信息报道和业务调研工作,特制定《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18日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加强和改进局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外宣质量和理论研究水平,增强青浦文旅工作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职责

局属各单位和业务科室要围绕阶段中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汇集政务信息、开展业务调研,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本单位工作动态与精神面貌,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局办归口管理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工作,负责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发布和督查考核,负责调研课题的征文和评审。

第三条 人员配备

局属各单位和业务科室应确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责任人和信息员各1名,人员岗位调整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备案。信息员需熟悉单位情况并具有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和文字综合水平,具体负责单位信息采编、课题调研和外宣报道工作。各单位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应严格把关信息内容质量和报送口径。

第四条 采编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重大决策的情况;

2.科级(含单位副职)以上领导活动情况;

3.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及取得的新成绩;

5.调研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

6.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

7.局办约稿、征文和信息收集等任务;

8.其他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材料。

第五条 工作要求

政务信息和调研报告要结合条线工作实际,做到主题明确、事实确凿、亮点突出、图片清晰、语言精炼、术语准确、格式统一,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撰写质量和被采用率。

要善于发现问题并积极开展调研,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计算,既有情况研判又有预测建议,力争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本质和深层次规律,切实形成对策思路或经验成果。

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局办布置的计划总结、课题调研和征文活动;突发性急事、要事原则当天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第六条 信息流转

政务信息及调研报告一事一报,经RTX报送至局办信息员处。局办信息员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及调研报告进行筛选修改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审阅后,发布至局网站和“文化青浦”微信公众号,同时向各级政府平台和各类媒体推送。

第七条 平时积分

平时积分是考核和评价各单位信息调研工作的主要依据,分为报送积分和录用积分。

单位类别

每月工作信息(动态算半条)

每季综合信息

篇数

基本分

每少1篇

篇数

基本分

每少1篇

A

8

4

-1

4

8

-4

B

6

4

-1.3

3

8

-5.3

C

4

4

-2

2

8

-8

工作信息为日常开展各项政务、业务活动信息,要体现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效果,并同时发送活动照片;动态信息为 “XX单位+动词+宾语” 格式的一句话信息;综合信息为本单位阶段性特色亮点工作小结,需列举3-5项机制举措。

序号

报送单位

分类

序号

报送单位

分类

1

公共服务科

B

7

文化馆

A

2

资源管理科

B

8

博物馆

B

3

市场管理科

B

9

文化资源配送中心

C

4

产业发展科

C

10

社文所

C

5

执法大队

A

11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C

6

图书馆

A




局办业务调研约稿每篇2分,需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每超时一天扣0.5分。

鼓励各单位在规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报刊和新媒体平台上发表有质量、有深度的综合信息(调研文章)或参加各类征文活动,凭证书及文章(姓名加署局或本单位名称)的复印件获取录用积分。

政府机关(含官微)录用

国家各部委

市委市府

市各委办局、区委区府

区各委办局

综合信息

简讯

综合信息

动态信息

4

2

1

1

0.5

主流媒体或

期刊录用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头版

其他版面

头版

其他版面

版面

中缝

5

4

3

2

1

0.5

理论调研及

征文录用获奖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4

3

2

被多个平台录用的同一政务信息或调研报告,仅统计最高得分,不重复累加。

局办每月汇总各单位报送及录用排名并在《青浦文旅》期刊上通报,每季度在局季度工作例会上通报。

第八条 考核结果

信息调研考核结果按平时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给予7、6、5、4、3、2、1分,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年终考核总分。

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作先进个人的考评工作由局办负责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会审定后通报表彰。

第九条 培养管理

为提高信息员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局办每季组织一次局信息调研工作例会,通过专家讲座、点评交流、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并视情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到办轮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