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旅行社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B73020002020014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0〕34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05.27
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青浦区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黑旅行社的整治和查处,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7日
青浦区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为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抹黑我区旅游形象的黑社、黑导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重点治理我区旅行社市场无资质及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不履行合同、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混乱等行为。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实现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混乱等问题。各单位要针对旅行社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营业部疏于管理,营业部与游客签订合同未经设立社同意、私用公章、与设立社之外旅行社开展经营性业务等行为,坚决查处无资质经营、非法转让业务资质、“挂靠承包”行为。
(二)加大旅行社运营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旅行社不签定合同、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增加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行为;严厉查处合同中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故意模糊概念损害游客知情权等行为;重点严厉查处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定购产品,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客运服务;查处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联合工商、公安、交通、通信、网信等相关部门,共同查处“黑社”、“黑车”、“黑导”、“黑网站”、QQ群、微信群等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未经审批开设旅行社的,要加大力度重点查处,对查实的案件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警示市民和游客。
(四)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行社尤其是营业部未经许可从事赴台旅游、出境旅游宣传招徕业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出境旅游市场环境。
(五)广泛开展游客理性出游教育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全民理性旅游教育宣传,倡导市民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合理价格产品、签定旅游合同、理性消费和合理合法维权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工作时间为2020年5月中旬至8月下旬。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文旅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全覆盖,整治效果求实效。按照计划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所有企业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二)加强联合执法。主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证专项整治执法有力、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整治活动期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典型案例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与各相关单位做好信息互通。相关信息请RTX报至市场管理科沈斌(shenbinE);联系电话:021-597210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