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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对局属基层单位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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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0〕74号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10.29

各基层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挂图作战要求,结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青浦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着重考核局党政重点工作及挂图作战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各基层单位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工作绩效,包括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共性部分考核党务、政务、财务工作,个性部分考核业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

工作目标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按照百分制加权计分,其中共性部分占比40%、个性部分占比60%。考核结果经局班子审定后公布。

四、结果运用

局属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评先结合,与单位年终绩效奖金挂钩。

五、考核要求

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是检验基层单位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局统一部署抓好考核指标落实;要创新工作理念方法,突出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和特色亮点工作,打响文化品牌,提升文旅工作实效和影响力。


附件:2020年度对局属基层单位工作考核指标



                                                                      中共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委员会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度对局属基层单位工作考核指标

一、共性部分(40分)


考核内容

分值

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

自查

考核

组织

人事

工作

8

(一)班子建设

3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支部工作条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台帐完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班子团结和谐,政令畅通,高效廉洁。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党支部晋位升级,开展区域化党建服务活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完备,班子成员完成 “一岗双责”清单任务,否则扣2分。2..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评议结果较差的扣1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

2

以“四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积极完成“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1.党支部完成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各类学习,支部活动记录、台帐齐全,否则扣1分。2.发展党员不实行民主推荐、程序不完备、材料不全扣1分。



(三)人才队伍建设

2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落实好市文化从业人员万人培训任务。积极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搭建平台,压担锻炼。

1.班子每年有1次干部研讨专题会,无会议记录扣1分;2.年初无用人计划或培养计划的,未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压担锻炼,重点岗位锻炼的扣1分。



(四)党务信息、网宣工作

1

积极报送党务信息,做好网宣工作。每月报送党务信息2篇。A类单位(图、文、博、执法大队)完成网评文章约稿任务。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纪检

监察

工作

5

(一)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

2

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各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1.“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讨论决策,有会议记录,无记录扣1分;2.“三个责任制”被抽查单位被发现问题的,扣1分。



(二)落实主体责任

1

有效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备,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监督有力,积极开展廉政宣传及警示教育。

1.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或廉政风险点没有相应管控措施的,或廉政宣传及警示教育没有记录的,此项不得分。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

1.5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实施办法,规范津补贴,经费管理和使用,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执行公务卡制度,执行科级干部外出报告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备制度。

1.凡在津补贴、经费使用等方面有违反八项规定的,或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被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四)查信办案工作

0.5

积极配合查信办案工作。推三阻四、不积极配合查信办案的此项不得分。



宣传

思想

精神

文明

创建

工作

7

(一)意识形态工作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1.阵地建设、网络安全等领域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舆情的,扣3分;2.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的,扣1分。



(二)文明创建工作

2

按要求做好创文相关工作;争创市级、区级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文明健康等活动。

1.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的扣2分;2.法制宣传教育、文明健康活动无记录、无材料的扣1分。



(三)志愿者工作

2

做好志愿者工作,在抗疫社区支援、创文、进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1.按要求积极参与抗疫、创文、进博等志愿者活动,展现文旅新风貌。有推诿情况或对志愿者不良评价的视情扣分。



群团

工作

2

(一)工会工作

1

重视、支持和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参加区总工会及局工会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工会条线的先进申报。

1.不完成局工会(妇工委)布置的工作,发生一次扣0.5分;2.职工权益维护不力扣0.5分



(二)共青团工作

1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团区委、局团委组织的活动。

1.学习、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2.不参与团区委、局团委活动的扣0.5分。



其他

2

(一)统战工作

1

支持知联会会员参加区、局知联会活动。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支持和发挥统战对象的积极作用,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关心侨眷、台眷和新移民家属,加强与他们的联系。

1.没有知识分子联系制度的扣0.5分; 2.获得区统战调研课题等第奖的加1分。



(二)双拥及老干部工作

1

按规定组织落实好双拥工作、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年内未组织开展老同志学习活动的,或对离休干部生病住院不探望的此项不得分。



政务

工作

10

(一)综合治理

2

1.没有建立、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的视情扣分。2.发生盗窃、泄密、火灾等不安全事件造成影响的扣2分;



(二)信访及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3

1.凡有不按规定集体上访的扣7分;2.不按照规定及时认真处理信访件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的,每次扣1分。                              



(三)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

3

按照《区文旅局政务信息和业务调研管理办法》执行。



(四)文书档案

1

未落实领导责任制、无计划、总结的视情扣分;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的视情扣分。



(五)义务献血

1

未完成局下达的献血指标扣1分。



预算

财务

审计

资产

管理

工作

6

(一)预算执行与决算管理

2

1.预算执行按上级下达文件实施,运行成本控制有效。年度预算执行按照《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全年分四次计算分值,每次考核低于标准值每5个百分点扣0.1分。2.不按照《青浦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每项扣0.2分。未按财政集中收付制度使用资金的,每次扣0.1分。3.规范使用“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金结算目录》或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每次扣0.2分。4.决算编报不符合要求,数据填报与科目使用不准确的,每次扣0.1分;已完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的,每次扣0.5分。5.各类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偏差率大于5%的,每次扣0.1分。



(二)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

2

1.收入预算编制完整、准确。非税收入应编未编的扣0.3分,未统筹纳入历年结余及其他资金编制年度预算的扣0.5分。2.按《青浦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细化、准确。预算编制不实、未细化的每项扣0.2分;3.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进行项目绩效管理的,每项扣0.2分。未按规定组织人员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每次扣0.2分。



(三)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

1

1.严格按照《采购法》《2017-2018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管理,违反相关规定、资产购置未严格执行验收登记制度.采购资料未按要求归档的,每次扣0.2分。2.未按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每次扣0.2分;管理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四)内部控制与审计工作

1

1.未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每次扣0.2分。2.不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整改措施落实不彻底的,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税务规范性票据的,每次扣0.2分。3.单位在岗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等岗位培训、业务会议、考评活动的,每次扣0.1分。



创新工作(单列)3分

市级以上创新工作、特色工作、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

3

积极申报市级以上创新项目;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和等级奖;特色、亮点、创新工作,或被上级部门认可汇编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等;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宣传等并根据难易程度、社会效果和影响力等情况酌情加分。




二、个性部分(60分)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

自查

考核

(一)以推进建设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为重点,开展好各类读书活动

20

1.创新开展疫情防控文化服务,做好疫情防控、读者服务工作。

2.以“文进万家 书香青浦”阅读服务活动为抓手,组织全区开展好市民读书节,做好读书节开闭幕式、系列活动及市民读书案例的收集;

3.以“阅读推广联盟”等形式,引导、鼓励、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4.促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持续发展,加强对分馆和基层点在建设和规范化运行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实践创新研究,把优质公共图书、数字资源服务延伸到基层,做好对分馆、基层服务点的业务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临时性展览、征文等活动(完不成任务1次扣2分);

6.做好上海书展青浦分会场阅读活动组织策划工作。



(二)加强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20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范工作,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规范、细化防控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2.规范上岗行为,保持环境整洁,服务周到细致,确保在文明指数、图书行业等各项测评中优秀(不达标1项扣2分);

3.做好图书馆扩容工程协调工作,加强场馆管理,以适应改扩建后系统的运用及读者服务能力的提升;

4.发挥全区优秀“农家书屋”的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农民读书活动,提升“农家书屋”影响力。



(三)完善文献资源库和数字图书馆,增强文献开发力度

10

1.加强特色资源建设,做好吴越文化文献库和青浦地方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及二次文献开发工作;

2.进一步拓展“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

3.加强图书馆网站、官方微博等服务平台的管理,出现负面影响事件,扣1—5分;



(四)强化辅导培训、业务研究和活动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10

1.加强对街镇图书馆业务指导、管理服务,指导街镇图书馆开展读书活动,培育品牌项目,辅导人员下基层全年不少于50次,不达标扣0.5-2分;

2.注重对街镇图书馆管理员和本单位职工培训,配合配送中心开展“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2次(馆业务人员参训率100%);

3.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全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不少于10篇,每减1篇扣0.2分;

4.发挥图书馆学会作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5.图书馆工作每月区级以媒体上宣传不少于2篇;做好市、区“文化云”信息上传工作,每周不少于2条,年内完不成任务扣1-3分。



/

(一)开展好全年各类重大文化活动

20

1.做好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迎检工作;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范工作,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规范、细化防控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3.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等重大节点,组织全区实施好2020年上海(青浦)市民文化节各项活动,指导各街镇开展好市民文化节云上服务日等活动;

4.组织全区实施好淀山湖文化艺术节开闭幕式及系列活动、非遗嘉年华、区新春团拜活动;

5.做好进口博览会、创全宣传文艺巡演,开展好长三角馆际交流活动。



(二)抓好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20

1.着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江南文化”“上海之门”品牌打造、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节点,推进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抓好进口博览会和创全宣传文艺创作。积极参与市级群文创作的各类比赛,争取有一批优秀原创群文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无获奖作品扣3分;

2.做好上级部门要求的临时性创作、展览、演出等活动(完不成任务1次扣2分);

3.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宣传等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4.做好非遗项目整理、申报工作,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项目,加强基层社区传承传播点位的管理。



(三)打造有特色的文化品牌,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10

1.深入开展培育“一镇一品”工程,打造好“放歌淀山湖”青年歌手大赛、“青浦有戏”等特色文化品牌,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2.落实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3.充分发挥各种服务平台和手段,创新开展“市民艺术大课堂、大舞台、大展厅”活动,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四)强化辅导培训、理论研究、活动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10

1.开展馆内业务人员、街镇文体中心文艺干事和基层群文骨干专业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2次(馆业务人员参训率100%);

2.加强对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业务指导,业务干部下基层辅导每人每年不少于50次,完不成指标扣0.5-2分;

3.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全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及馆内原创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的累计不少于10篇(只),每减1篇(只)扣0.2分;

4.群文工作每月区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2篇;做好市、区“文化云”信息上传工作,每周不少于2条,年内完不成任务扣1-3分。



(一)强化文化配送质量,完成市、区二级配送任务,指导街镇做好三级配送工作

20

1.创新开展疫情防控文化服务,利用文化e站等线上栏目,开展数字文化配送服务;

2.完成市级文艺演出、文艺指导、文化讲座和艺术教育的配送额度;

3.根据市民的需求,做好区级配送工作,完成市、区级1:1的配送额度;

4.指导街镇做好三级配送服务;

5.做好对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图书配送工作。



(二)做好文化配送供需对接、资源采购和绩效评估工作

20

1.定期开展文化资源配送供需对接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2.规范开展区级文化资源采购活动,确保采购内容的思想性、艺术性和针对性;

3.开展配送绩效评估,将配送主体、承接主体和市民满意度纳入评估体系。



(三)加强全区公益数字电影放映管理、农家书屋图书配送及读书征文活动等工作

10

1. 做好农村公益性数字电影每村每月2场的放映工作,全年对各村播放情况实地抽查2次(每少1场扣0.2分);

2.加强农村、社区等场所的流动电影放映管理工作,年内完成1200场(每少1场扣0.2分);

3.强化农村数字放映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全区放映设备维修、更新工程;

4.加强农家书屋配送的科学性,增强配送内容的适配度。创新机制,培育多样性的示范“农家书屋”;

5.组织策划开展各类农家书屋读书征文活动和管理员培训,完成上级各项任务。



(四)建设、管理好“文化青浦云”数字平台,开展好各类业务培训活动

10

1.进一步扩展和提升“文化青浦云”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延伸,推出丰富多样、安全便捷的在线文化产品和服务;

2.对各单位上传的市、区“文化云”信息进行统计;

3.加强对中心业务人员、基层配送、放映等人员的培训,年培训2次(中心业务人员培训率100%)。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量化要求及评分标准

自查

考核

(一)做好全区文物保护管理、申报和申遗工作

20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指导、督查街镇做好文物保护、修缮与管理工作,重点完成维修挂图作战项目;

2.对全区文保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有记录),实施不可移动文物平安工程,提高文物技防、人防水平;

3.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青龙镇遗址“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相关准备工作;

4.做好千步村、凌家角遗址文物埋藏区考古勘探工作;

5.加强文物法规宣传,开展一次全区性文物普法宣传活动。



(二)加强阵地建设,确保博物馆安全

15

1.做好博物馆内部阵地建设,开展好各类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2.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重要活动及日常抽查过程中发现1次问题扣1分,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发现1次扣3分。

3.不发生博物馆安全事故(根据安全事故等级视情况扣分)



(三)提升文博服务质量,开展好社会宣教、临时展览等工作

15

1.规范上岗行为,保持环境整洁,服务周到细致,确保在文明指数、文博行业等各项测评中优秀(不达标1项扣2分);

2.结合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节庆,开展好历史文化传承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少一次扣2分;

3.自办临时展览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



(四)强化业务培训、学术研究、活动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

10

1.开展街镇文物专管员和博物馆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馆业务人员参训率100%);

2.加强理论学术研究,全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不少于8篇,每减1篇扣0.2分;

3.完成“上海之源”古文化走廊规划研究工作,参与江南文化应用性课题研究;

4.每月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文博工作不少于2篇;文化云信息上传每周不少于2条,完不成任务扣1-3分。



(一)加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本区旅游大数据。

10

1.做好市旅游咨询中心热线知识库962020、旅游触摸屏数据库的数据添加、修改、更新等工作; 2.做好各旅游咨询站(点)的接待咨询人数的统计、上报工作;

未及时完成数据更新、统计上报、咨询指导等工作或被市级纠错的,每处扣1分。



(二)组织实施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30

1.根据主要景区(点)、酒店等旅游企业需求,配置触摸屏,完善硬件设施;2.推进全区旅游厕所的新建、改建和等级评定工作;3.推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3.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旅游公共服务;

未及时跟进工作要求,完成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每处扣1分;在市区级评定工作中被发现的加倍扣分。



(三)开展各类公益旅游活动、文明旅游知识普及、旅游进社区活动及旅游宣传资料派送

15

1.开展各类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旅游法律法规知识;2.向各咨询分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酒店(宾馆)和景区(点)等场所配送各类旅游宣传资料。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3.向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项目定点开展旅游宣传资料派送工作。



(四)加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人员素质

5

开展旅游咨询服务工作相关培训



(一)申报程序规范,申办材料齐全,承诺时限明确

15

1.申报材料规范完整,如被市局抽查发现问题,每一次扣2分;

2.无因违反报批程序等原因造成的行政诉讼和投诉事件发生,发生一次扣5分;

3.项目审批,年检、年报工作程序规范,档案材料齐全,凡符合要求的不推,不拖。超时限或程序材料不规范的,每一次扣2分;

4.因工作疏忽或失误造成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并将矛盾上交的,每一次扣3分。



(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业务工作在市局相关工作考核中获得好成绩

15

1.强化窗口人员“首问责任制”,文明服务,规范用语,保持文明窗口称号;

2. 配合完成综合窗口建设推进工作;

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考核不低于第5名,每低1名扣0.5分;

4.向市局平台报送信息;

5.市级各类考核不低于上年度等级,低一级扣3分。



(三)认真做好三级联动巡查管理工作

15

1.积极做好文化市场三级联动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三级联动机制,并向四级延伸;

2.加强巡查员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三级联动工作在市级考核不低于上年度等级,低一级扣3分。



(四)推进 “一网通办”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5

按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重点办好“一件事”,有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市场监管

40

1.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有确切地址和明确当事人)核查率达到100%,应查而未查的,每次扣0.2分。

2.全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未组织的,扣5分。

3.所办案件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未维持的每件扣2分,在行政诉讼中被判决败诉的,每件扣4分。

4.因履职不到位,被市上级部门批评或中央部局明察暗访发现和通报问题、被媒体曝光突出问题的,每项扣1分;上述问题发生后,未能及时有效予以处置的,每项扣2分。

5.发生负面社会热点、敏感事件、重大负面新闻等重大问题被市级领导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二)综合业务

10

1.未及时办理局转发信访及12345市民热线工单,每超时1件扣1分,市民不满意工单每件扣1分。

2.任意1个月未上报执法信息的,每次扣0.5分;全年上报信息数量少于24条的,每少1条扣0.5分。

3.全年被市总队录用信息数不少于2条,每少1条扣0.5分。



(三)队伍建设

10

1.落实法制业务培训计划,全年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未组织扣5分。

2.全年开展不少于12次的机关活动(学习会),每少1次扣0.2分;未组织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