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工作的通知
QB73020002020059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0〕89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12.30
区融媒体中心、青浦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按照市广电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2021年元旦重要保障期为2020年12月31日6时至2021年1月1日24时;2021年春节重要保障期为2021年2月11日6时至2021年2月12日24时。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前动员部署,履行应急指挥调度职能,全面落实各级安全保障单位、部门的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到人。重要节目、重点时段要加强核心部门、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确保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及各专业实施细则,在重保期前全面开展技术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查及功能测试,提前安排检修工作,梳理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重保期期间应停止影响播出安全的施工作业,暂停例行检修并做好节目安排,积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加强直播转播节目的监听监看,确保节目制作、传输、播出安全顺利,万无一失。IPTV传输分发单位要提高节目直播保障能力,预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网络拥塞影响用户收听收看。
四、各单位要按照《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广播电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网络安全检测和态势感知能力,强化广播电视制播、传输、分发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预警监测,严防网络信息系统遭受恶意攻击、篡改,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五、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防范非法攻击、破坏、插播等工作,严防热线插播事件发生。加强对广播电视重要设施和传输线路的巡查、值守,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和故障。加强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严格执行无线电管理各项规定,确保无线电用频安全。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和人员排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全面提高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保期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密有效。
六、各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监测中心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指挥调度、监测监管、预警发布和重大事件事故管理等工作,确保各类应急状态下指挥调度预案迅速启动,确保及时接收、发布、上报各类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重要信息。重要保障期期间,各相关单位应确保全国高清电视电话指挥调度系统的视讯终端保持在线状态,视频镜头面向值班值守现场,开启终端声音,以便随时接受指挥调度。
七、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广电总局《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实施细则》和网络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相关要求,遇有重大安全播出事件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市广播电视局监测中心(电话:63309277、63309279)。重保期期间每日20时前,应逐级汇总当天情况并通过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平台上报;2021年1月2日12时前和2月13日12时前,监测中心分别将重保期期间重大事件事故情况报告或零报告通过全国广播电视指挥调度平台或传真(010-86093058)报送至广电总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