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
QB73020002021022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30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4.16
区内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城市安全,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区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28日
1.全区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即日起开展设施设备安全自查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于4月28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2.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自查表(见附件)、自查照片及自查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
二、抽查处理阶段:4月29日至5月31日
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区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抽查,抽查结果将上报市、区相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将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陈燕,联系地址:青浦区社会文化管理所(章浜路38号),联系电话:59857337,电子邮箱:594986467@qq.com。
附件:青浦区《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安全自查表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青浦区《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持证单位安全自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许可证号 | |||
安装使用地址 | ||||
法人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自查内容 | ||||
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是 □否 | |||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 □是 □否 | |||
接收频道是否和批准一致 | □是 □否 | |||
接收端口是否和批准一致 | □是 □否 | |||
是否设有独立机房(附照片) | □是 □否 | |||
是否有专门的规章制度(附照片) | □是 □否 | |||
是否有专人管理 | □是 □否 | |||
接收设备是否锈蚀(附照片) | □是 □否 | |||
接收设备是否变形(附照片) | □是 □否 | |||
连接处墙体是否存在开裂情况(附照片) | □是 □否 | |||
处置方法: 1.紧急处理。明显松动的,及时固定或拆除。 2.及时处理。连接牢固,密封胶连接部位等开裂、略有脱开的,临 警戒围护,进一步处理。 3.观察使用。对无明显隐患部位观察使用。 4.对需专业检测单位进一步检查检测部位,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