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安小学老教室保护修缮的复函
QB73020002021023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32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4.19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颜安小学文物修缮工作的函》(青教﹝2021﹞3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颜安小学老教室位于练塘镇下塘街16号(今颜安小学东部校区内部),是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编号:310118-0096)。经勘查,由于自然老化等因素,该文物屋顶、墙壁、窗框等处均有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确需实施保护修缮工程。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你局对颜安小学老教室进行修缮。
二、修缮项目程序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修缮工程前,你局应组织做好修缮方案设计工作,并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四、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资质。
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颜安小学老教室的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六、在修缮过程中,你局应做好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物建筑安全。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周保华;电话:021-59721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