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安小学文物修缮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1033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43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5.26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批颜安小学文物修缮方案的函》(青教﹝2021﹞57号)收悉,附件《颜安小学老教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已由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经研究决定:
同意你局按上述设计方案文本对练塘镇下塘街16号内颜安小学老教室(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310118-0096)进行修缮。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参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修缮工程须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在修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周保华;电话:021-59721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