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善桥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1034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44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5.26
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乐善桥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华府函﹝2021﹞24号)收悉,附件《青浦区华新镇乐善桥保护性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已由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经研究决定:
同意你镇按上述设计方案文本对华新镇淮海村西首乐善桥(青浦区文物保护单位310118-0088)进行修缮。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参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修缮工程须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在修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周保华;电话:021-59721001*401。)